该校校教导处主任李志:初三二班班主任兼该班数学老师,2006年5月上午的一天,第四节是初三二班的数学课,李老师因私事未去主课,也未叫其他老师带班。教室内几位学生因私自调坐位打闹,导致一位学生陈某一只脚骨折,后因种种原因导致该学生造成终身残疾,后在学校欺上瞒下的情况下,提供假证据称李老师当时在听另一位老师讲课(李是教导处主任),事后李老师未负任何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这件事,在学校其它老师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如果他不是教导处主任,如果他不是买通了学校的其它领导,学校会替他瞒天过海吗?
不到两年时间,李老师被评为“学科带头人”,而在评选规定中明确指出:两年内不能出现重大过失。试想,他所管辖的班级内一学生因为他没去上课而导致终身残疾,这岂是“重大过失”可以形容的?
在今年评选老师“中级职称”时,整个上八庙镇有五个名额,学校领导班子再次集体舞弊,千方百计地评出了他们心目中平时“表现好的”五个人。其中一些人的获评,怪异得离奇。
李志:他本是初中部教导处主任,明知在初中部评不上他,居然买通校领导,报名额的时候居然分到了村校组,最后成功获评。
李香兰:(副校长夫人)管学校实验室的钥匙兼发报纸,但据该校老师反映,她本来一直也是负责初中部的一些事务,而且从未将报纸送到老师们手中。评选时也是偷梁换柱地被分到了小学组,她的副校长老公还厚着脸皮给小学部的老师们打招呼让多多关照,最后也不例外的获评。
佘登杰:佘老师在评选时,他连最基本的条件,教龄都还不够,居然也被评上了。
上八庙小学的领导们,你们太大胆了,根本就无视其他80多位老师的存在。
这里只是一个镇中心校,你们把他当什么地方了?学校本来是多么神圣的一个地方,你们却用来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你们整天只知道争权夺利,还有心思去领导其他老师把知识传授给学生们吗?当家长的能把自己的孩子放心的交给学校吗?敢把孩子交给你们这些人领导的学校吗?难到要他们从小就学着给你们一起拉帮结派,争权夺利吗?尊敬的领导们,你们醒醒吧!
以上两件事只是该校很多顽疾的冰山一角,可能拉一车都说不完,就不在这里一一阐述。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农村的教学条件本来就不好,如果再加上这样的一群蛀虫,那农村的那些孩子岂不是全都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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