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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3507|评论: 6

[转帖] 希望这个flag不要实现~毕竟,以后被咬伤的将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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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0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被咬的未必是喂狗的,成都理工大学的狗群已经出现了集群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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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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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0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同学杀狗,并不违法。在学校投喂流浪狗反倒是违法的。爱狗人士对其进行人肉,更是犯罪行为。


第一,这位同学的行为,只能称为杀狗吃狗,不能称为虐狗。


我们看到这位同学杀死了流浪狗,并且做成了狗肉食用。


如果这能称为虐狗,那“杀猪杀鸡并肢解食用”岂不是虐猪虐鸡?


“肢解”一词,是爱狗人士使用的春秋笔法。看到肢解二字,让我们想起电影中的恐怖杀人狂魔。


但再看到一锅狗肉,我们就明白他肢解狗是为了食用。不把狗肢解怎么吃?难道做成烤全狗吗?


我们吃的所有肉类,都是被“肢解食用”的。难道到了狗身上,就成了“虐狗”?



第二,在学校投喂流浪狗,反倒是违法的!


我们来看看《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禁止在机关办公区、医院、幼儿园、学校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单位集体宿舍区等区域养犬。


第三十四条:下列区域禁止携犬只进入,(一)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幼儿园。
也就是说,学校里既不能养狗,也不能带狗进入。在学校里投喂流浪狗,属于违法。


有人可能会说:我只是投喂流浪狗,并没有养它呀!实际上,长期投喂流浪猫狗,就构成了事实上的饲养关系。一旦流浪猫狗伤人,投喂者就需要承担责任。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已有不少喂养流浪猫狗的人最终被追究相应侵权责任的判例:
http://news.qingdaonews.com/wap/2019-01/04/content_20268834.htm
https://wxn.qq.com/cmsid/XAC2014040700696200
http://baijiahao.baidu.com/s?id=1611663179148194330


根据报道,照片中的流浪狗都有同学曾经喂食过。这些同学在禁养犬只的校园内,投喂流浪狗,毫无疑问违反了《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如果流浪狗伤了人,这些投喂的同学还要承担责任。


第三,爱狗人士人肉这位同学,更是犯罪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七条规定: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爱狗人士非法公布这位同学的个人信息,已经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这位同学应该报警,依法维护个人的权益。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0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事件起源的公众号文章看了,我并没有看出所谓的虐杀!https://m.sohu.com/a/346009214_2 ... mp;strategyid=00014


反而是他打着“肢解”的标题,耸人听闻,故意带节奏。人家几棒子敲死流浪狗,这就叫虐杀?


公众号里配了一张狗被吊着的视频,你家杀猪猪不捆绑?你家杀鸡你鸡不抓着?


公众号还别有用心配个狗头的视频,你去菜市场里面摆着各种动物器官,幼崽,胚胎,你顺路买个猪头肉回家卤肉的时候,你去买牛肚的时候,你咋不提血腥残忍?


农村杀猪,要先把活猪赶出来,用钩子直接活着勾嘴,捆绑,活着宰杀,开水烫,拨皮,残忍肢解,尸体还不是进入到你这些爱狗人士肚子里了?这些爱狗人士残忍的把尸体用刀再分割,更变态的是他们还油煎还文火,然后魔鬼般着说真香!瞧瞧这是人吗?良心不会痛吗?


猪,牛不是人类的朋友了?双标啊,你们怎么不去解救猪牛?天天发一些中华田园犬的东西,中华田园猪,中华田园牛也没见你们管过!


真是闲着蛋疼啊,你看看搜狐文章的评论,点赞最高的是什么评论,老百姓心中自有定论。


申明: 我坚决反对对任何动物的虐杀,包括猪牛羊,既然吃他们肉,给他们个痛快,人类已经统治地球了,再虐杀真不道德。


这个公众号明显带节奏,这个大学生顶多是个贪吃的人,和樊哙一样,没事整点流浪狗补补而已,没有明确证据证明他虐杀(若他那样算虐杀,那我们吃的鸡鸭鱼羊牛都是虐杀,公众号怎么不报道?就因为他吃的是狗,如果他吃的是流浪猪,这个公众号还会关注吗?),被公众号上纲上线到肢解,灭绝人性,变态。。。我真怀疑,谁是变态,谁在带节奏?






家里上有父母,下有妻儿,关心关心你的家庭亲人吧,为个狗 在这如丧考妣,真丢人啊!

发表于 2019-10-11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理工大里面流浪狗一直很多啊!但是那些流浪狗都很乖的。。。这些流浪狗在理工大都生活好多年了。。。没必要赶尽杀绝啊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1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夜被野狗咬得“面目全非”!陕西82岁老太讲述事发瞬间……太揪心了


南国今报   10-10  22:55


在日常生活中


我们经常会听到有人被狗咬伤的事情


记住:


一旦被狗咬伤


一定要及时就医


就在前几天


在西安市中心医院


120救护车送来一位老人


她不仅被狗咬伤


而且伤的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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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岁的王老太住在安康一农村,由于年纪大了晚上睡不着,于是凌晨两点多在村子里转悠,没想到意外发生了......


王老太:“我就在我们村子里面,谁知道野狗出来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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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天色很黑,整条路就王老太一个人。


王老太:“狗把我按倒,拔头发,然后把我的腿啃了一层皮,还要啃我的脸,我急的把狗脖子举起来,它才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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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狗跑了,王老太才松了口气,随后赶紧呼叫家人!


王老太:“我看到血到处流,我赶紧喊我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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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王老太被120送到安康当地医院简单处理后,又被送往西安市中心医院。


西安市中心医院烧伤整形科主治医师韩悦:“患者整个头面部被狗咬伤后,整个皮肤都撕脱了,当时可以用面目全非来形容,每一个在场的人都很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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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太当时鼻骨骨折、颧骨骨折、眶骨骨折、额部头骨外露、头皮掀起,整个头上大大小小十多道伤口。


西安市中心医院烧伤整形科主治医师韩悦:“如果被狗咬伤,狗的牙齿里面携带非常多的细菌,狗咬伤后期创面感染率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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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医生紧急为王老太进行了清创修复手术。而说起老家村里的野狗,王老太一家人也很担忧。


王老太:“大概有四五十条野狗,白天到处跑,都咬伤好几个人了。”


医生也提醒大家,一旦发生被狗咬的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就医,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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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今在西安各小区里


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了


大家也要注意防范!


有些人认为宠物已注射过兽用狂犬病疫苗,人被咬伤后,就不用再打狂犬疫苗了。实际上,兽用狂犬病疫苗只能抑制狂犬病毒在宠物体内的发展,而不能杀灭全部病毒。而且,宠物在室外活动时,难免会和其他流浪猫狗接触,这样一来,宠物的爪子、舌头上就有可能携带病毒。


所以,无论宠物是否打过疫苗,一旦被咬伤赶紧到医院就医才比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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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狂犬病潜伏期受很多因素的影响而无法具体预测,像伤口的大小、部位、深浅、伤者的体质等等因素都会影响到潜伏期的长短。最短时间是4天,最长是2年左右,更长时间发病的则无法证实。根据现有病例,70%以上的患者发病是在30天到1年之内。

发表于 2019-10-11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杀狗无错,养狗有责
学校处罚杀狗的有错误,公安机关更不能处罚。
发表于 2019-10-12 08: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杀猪的视频发布网上是否也犯法啊?真是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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