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爆星河明苑小区多棵树木被人为砍伐盼立案追责
谢歌说事
都说人怕伤心,可你知道树也怕剥皮吗?昨日(26),有网友向谢歌说事爆料称,星河明苑小区发生人为对小区绿化树木进行“伤害”,目前,已有多棵树木被人为砍伐。
该网友语音向谢歌讲述了小区树木被砍伐经过,同时发来被砍伐树木的图片。
“都说百年树木啊!小区的树木虽然不像森林的树木那样有专门的森林公安和林业部门管理,但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爆料的网友显得非常愤怒,对这种野蛮的行为表示谴责。他说,希望通过网络爆料的形式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盼望立案追责。
树的皮如果被剥去了就不能吸收养分,这棵树就会死去,图片中显示,作案人的砍剥皮手段十分残忍。看着这些图片着实有些令人心痛,且不说这些树木值多少钱,单就这行为就让人愤慨不已,这体现了一个作为市民的基本素质,与这座城市的文明程度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为了这种行为受到惩罚,也为了以后类似的事件不要再发生,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对此进行立案查处。
网友:只要是小区里种的树,不管是谁种的,种上之后都应当被视为公共绿化,个人无权砍伐。
那么,擅自砍伐小区林木触犯法律吗?
谢歌说事搜索了一下相关法律法规适用范围后看到关于《物权法》对此的相关解释,《物权法》对于小区绿化的归属权早已有明确的规定:
小区公共绿地归小区所有业主共同所有,擅自挪动或者砍伐小区内的绿化树木,这种行为都是违反法规的。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1、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2、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3、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第五条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1、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2、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以滥伐林木罪论处。
那么,像星河明苑这种情况属于哪种违法行为,应当适用于哪些法律条款对此进行有效处罚呢?希专业人士给予解读。欢迎留言跟评。
一直认为,分享文章到朋友圈可以让死水泛起涟漪,围观也是力量
-------------------------
“谢歌说事”:民生关注、热点分析、拥抱自由、独立思想、以卑微的“闲言碎语”换社会点滴之改变,以发瘪言的形式演绎麻辣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