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社保局领导您好:
因工作转换至其他市。本人受朋友委托办理其社保相关事宜,且于2019年7月23日前往巴中市社保局办理其社保卡注销及医保、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相关证明。市社保局同志帮助我注销了其社保卡账户,并告知我医保与养老保险相关证明手续只能在通江办理,办理时带上本人与朋友的身份证即可。在此之前我也咨询过相关同事,该同事在成都办理其社保参保证明时也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即可。
本人于2019年7月24日上午11点50分左右到达通江县政务中心社保服务2号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在该窗口业务人员明确我的来意之后,告知我只有身份证不能办理参保证明(缴费凭证加盖公章),还需提供其辞职文件才能给我办理其参保证明(缴费凭证加盖公章)。理由为如我不能提供证明领导不签字,本人看到过其他同事开具的参保证明(缴费凭证加盖公章),上面并不需要领导签字。遗憾本人在该时间并不能提供其辞职文件及相关资料,不得已只好无功而返。
现有以下问题请领导解疑:
1、开具参保证明(缴费凭证加盖公章)是否需要本人的辞职文件或者入职文件?如须提供,请告知该条件是何文件中明确规定?
2、其个人社保账户上能明确查询到医保缴费记录,这是否足够证明其在巴中参保?并开具参保证明(缴费凭证加盖公章)?
3、本人在四川政务网社保办理服务中明确看到办理转出手续只需一项资料(转接函),且本省之内不需要该转接函。请问该办事指南的要求优先还是贵局的口头条款优先?
4、请问本人所遇到的情况是否是大多数人遇到的情况?那不是这些人的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岂不是永远享受不了?
5、医保、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缴费凭证加盖公章)与是否在职有无必然关系?
@通江县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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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通江县社保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7月25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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