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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高坪上河湾三期丽港物业四宗罪,请求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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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4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宗罪 私自关业主水、电,践踏业主支配财产和生活的权利
小区业主作为水、电的使用者,是与供水公司和国家电力公司签订的合同,只有小区业主在拒不支付水费、电费的情况下,供水公司和电力公司才有权通过合法途径限制小区业主用水、用电,物业作为第三方,无权对业主采取断水、断电措施。
但是,上河湾三期丽港物业公司,编造诸如社区授权、新物管法规定等,对小区业主所谓的违规装修大肆采取停水停电措施,严重影响业主的装修,更对业主对未来的生活产生了阴影。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物业对违反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由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但上河湾三期丽港物业是自以为自己是执行部门,还是受执行部门委托,能否对小区业行使执行权?
第二宗罪 乱接广告、乱贴广告,影响小区美观且将小区公共区域作为摇钱树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小区业主对共同区域的使用和收益有绝对的支配权。但是,上河湾三期丽港物业通过与开发商签订的《前物物业临时管理协议》,擅自处分广大业主的权利,允许丽港物业随意使用公共区域和设施,所得收益亦归物业所有,还声称补贴物业物费开支。试问,你物业公司收小区业主每月每平米2元的物管费,还不够你物管开支?物业的吃喝拉撒睡婚丧嫁娶都要我小区业主来埋单不成?小区每幢的入户大厅到电梯井,地面墙上均是广告,走进去的感觉不像是回家,倒像是逛商场,这到底是住宅房还是商业用房?小区电梯四面都是物业承接的广告,但其又用A4纸打印要求不准贴广告,这是只准你物业来贴,怕业主抢了你物业饭碗是吧?!
第三宗罪 与开发商狼狈为奸,侵犯业主对公共区域的支配和收益权
《物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但事实是开发商在向买受人销售房屋时并未出示所谓的临时管理规约,亦没有出示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同样,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十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一页亦全部打“X”,即未向买受人出示。同时,根据法律规定,除人数比较少的小区外,物业公司均需商品房预售前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招投标,并在销售房屋时向买受人公示。按照本小区的户数,在南充并不算小的小区,我们小区业主有理由相信丽港物业与开发商都京港务公司作为关系公司,并未按照法律规定对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项目进行公开的招投标。因此,基于违反行为达成的《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等均应对业主不产生效力,特别是涉及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部分。并且,南充高坪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依法对上述两个公司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5万以上20万以下的处罚!
第四宗罪  乱设名目,限制业主对房屋的合理装修
1、不准业主安装防护栏,对违反业主采取扣押物品、断水电等上河湾三期为高层建筑,家家都有小孩,出了事情谁负责?
2、不准业主将空调机位装修成卧室使用,对违反业主采取断水电措施。业主又没有将承重墙打掉,亦不在不是空调机位的地方按空调,空调机位设计承重500多斤,难道会对房子承重产生影响?放眼上河湾一、二期,90%都打了的,为何不准三期的打?这个是谁规定的?若是真的违规违章,那么整个上河湾的都跑不掉。同时,上河湾三期的生活阳台是在相关部门验收后再搭建的,这不是也有违章之嫌吗?!
综上所述,上河湾三期丽港物业公司,自始至终是把自己作为“物业管理公司”,是全体业主的“管理”“领导”,房子是他们的,不是我们业主的,其并非所谓的“物业服务”公司。
我们小区业主在此郑重表示,我们业主要的不是管理,而是服务,虽然我们现在入住业主还达不到招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但我们坚信,只要丽港物业再这样做下去,而政府部门不管,我们一定会找机会把丽港物业赶出去,吃了的都得吐出来!         

入户大厅广告

入户大厅广告

去电梯门路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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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口广告

电梯口广告

电梯口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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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不准贴广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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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内广告

电梯内广告

电梯内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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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条处分业主权利

13条处分业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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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5 00: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物管是我们业主请来服务业主的,我们自己出的钱买的房子,为啥要物管来指手画脚呢。

发表于 2019-6-5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有业主投诉物管面对违规装修不作为,现有业主投诉物管面对违规装修乱作为。

物管的工作方式应该改进,但同样依据《物权法》,违规装修、占用空调机位也是站不住脚的。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说啊,各打五十大板

 楼主| 发表于 2019-6-5 09: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意见我不敢苟同,同样的户型设计,其他两期可以占用,若是违章城管为什么不管?对于物权法,空调机位是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不做讨论,单从物权法规定来说得侵害其他业主利益,从专有部分来说占用空调机位并未损害承重结构,也未影响其他业主利益;从公共区域来说,是否允许占用是由该楼栋一半业主决定,而非物管来直接规定。

发表于 2019-6-5 10: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不作为,只知道赚钱!!!政府部门该管理管理了

发表于 2019-6-5 11: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块钱一平米的物管费,物管办实事的人大多看着都快60岁了,请问有健康证吗,定期有体检吗,如发生意外能否高效及时的解决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9-6-5 11: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墙上和地上贴的美居乐广告,物业可能说是装修期间保护地面和墙面,这完全是借口,装修材料都是走的负1.2楼,哪里需要走一楼。

发表于 2019-6-5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云如流水 发表于 2019-6-5 09:15
楼上的意见我不敢苟同,同样的户型设计,其他两期可以占用,若是违章城管为什么不管?对于物权法,空调机位 ...

你的意见我也不敢苟同,难道其他人肆无忌惮地违章就是你继续违章的遮羞布。
设置空调机位是为了保证房屋美观,也是为了保障大家安全。占用空调机位,然后把空调安装到外墙上,就是影响到其他人的人身安全。
城市需要建设,需要管理,但更需要自觉。

 楼主| 发表于 2019-6-5 13: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看到三期哪家打了空调机位的是把空调安外墙上的?别人是装的中央空调。

发表于 2019-6-5 14: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云如流水 发表于 2019-6-5 09:15
楼上的意见我不敢苟同,同样的户型设计,其他两期可以占用,若是违章城管为什么不管?对于物权法,空调机位 ...

既然是空调机位,为什么要把他打掉做卧室呢?一件错误的事情别人做了,还没被处罚,不代表你就可以做,你做就是对的啊,就好比别人乱停乱放没有被交警抓到,不代表你也可以在那乱停乱放啊,交警没有抓到他不代表他不能来抓你啊,一件错误的事不会因为做的人多了而变成正确的事

发表于 2019-6-5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YangyangGAMT 发表于 2019-6-5 14:02
既然是空调机位,为什么要把他打掉做卧室呢?一件错误的事情别人做了,还没被处罚,不代表你就可以做,你 ...

不要偷换概念啊,空调机位打不打,打了对不对,不是你说了算,是政府说了算,既然政府没有来下令整改,就说明这个空调机位打了不存在问题。就拿你说的乱停乱放来说,老小区没有规划停车位或停车位不够,不叫业主停马路边停哪,现在南充不是在允许晚间时段占道停车吗?

发表于 2019-6-6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自己,再看看别人,不要一味的指责,和谐需要大家努力。

发表于 2019-6-6 16: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不同意楼主的说法,物业不准你侵占空调机位是对的。关于防护窗,我想物业是不准你安装那种很大很突出的防护窗吧?如果你是安装隐形防护窗,物业是允许的。你说的这几点,物业做的都是对的。还有,不要用你个人的意见来代表光大业主的意见。

发表于 2019-6-7 00: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楼主说的没问题,看了评论,只要是不赞成楼主的都是说空调机位的问题,但安全忽视楼主的观点:空调机位打不打不是物管说了算,而是业主大会或城管,同时,不管打空调机位等对不对。物业都无权关水电,这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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