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妈妈VS痞子妈妈,曾感动中国的她涉嫌敲诈勒索被刑拘!
据媒体报道,21年来陆续收养了118名遗孤,并为其创办福利院“爱心村”,被不少人称为“爱心妈妈”的河北武安市李利娟,因涉嫌多起敲诈勒索犯罪、扰乱社会秩序犯罪,目前已被刑事拘留,其原本收养的孤儿安置问题已有后续进展。
5月5日晚间,记者从河北省武安市市长强延峰处获悉,李利娟爱心村被取缔后,孤儿弃婴将由武安市政府出钱解决,将会妥善处理所有孩子的上学就医问题。
1996年5月9日,李利娟从煤矿边捡回了第一个被父母遗弃的小女孩。两个月后,又收下了别人放在她门口的弃婴。从此,她收养孤残儿童的“事业”一发不可收拾。
2006年,李利娟获得“感动河北年度人物”,颁奖词毫不吝惜对她的溢美之词,说她用自己柔弱而又坚强的肩膀,以真诚而又执着的爱心,赢得了“爱心妈妈”这个散发着温暖和耀眼光芒的光荣称号……
然而,这个因为“爱心“曾经让无数人动容的李利娟,21年后的最新消息,却带来更多的争议与撕裂。
2018年5月4日上午,河北省武安市民政局牵头,联合公安、消防、卫计等部门和午汲镇政府,以“2014年至2016年未参加年检,2017年未按规定报送年检材料”为由对李利娟的福利爱心村依法予以取缔。李利娟本人也因涉嫌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被武安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从5月5日开始,负面消息在仅有80多万人口的武安市迅速传开,经由网络传遍全国,疯狂发酵。
墙倒众人推,破鼓万人捶,盛名坍塌真如雪崩一般。
“温暖又耀眼的爱心妈妈”瞬间成为了利用孤幼儿童牟取私利,涉嫌敲诈勒索、扰乱社会秩序、涉黑涉恶、收养被拐卖儿童等多项罪名的“痞子妈妈”。
一直被人歌颂的“爱心妈妈“一夜之间变成了犯罪嫌疑人,有人愤怒不已,有人哀婉叹息,有人怀疑追问,也有人呼吁理性。
其实多年来,围绕李利娟的争议一直没断,爱心村的身份不合法问题也不是今年才出现。
早在2013年,民政部等七部委就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私自收留弃婴。但爱心村通过“绿色通道”不仅顺利收留了一百余名孤残儿童,还能为其办理户口。
(下附: 《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
武安市委宣传部信息发布平台——新武安微信号撰文《从冰山一角看“爱心妈妈”李利娟的两面人生》,文章称:“尽管案件调查才刚刚开始,还有很多线索和举报尚需一一查证,但窥一斑而见全豹,冰山一角也足以看出李利娟的真实形象。”
随之爆出李利娟的“累累罪证”:
1. 在当地绝大多数人叫李利娟为“痞子”。
2. 因某宾馆电梯不稳,造成其腰部受伤为由,向宾馆索赔17万多元,后来住院又以药物过敏为由,敲诈医院12万多元。
3. 因架设电缆纠纷敲诈某企业10万元,最终以慈善捐款形式成功勒索到7万元。
4. 让有父母、监护人的孩子进入爱心村,冒充孤儿套取低保资金。
5. 收养被拐卖的儿童。
6. 唆使残疾智障儿童阻碍重点工程建设,安排孤残儿童违法犯罪,安排情夫充当打手,勒索钱财。
7. 2017年,通过民政部门领取低保金、房租取暖费、房屋修缮费等共计127万多元。
8. 对不听话的孩子采取殴打恐吓、不给饭吃等手段逼其就范。
而后公布公安机关初步调查得知的李利娟财产情况,无疑是在累累罪证之上,再添一剂猛药:
9. 名下房产众多,在武安有多处房产,在邯郸也有房产。
10. 名下有路虎、奔驰等豪车。
11. 名下存款有人民币2000多万元,美元2万元。
最后铿锵有力地宣称: “由于群众举报较多,公安机关正在对李利娟一案做进一步核实调查,等待李利娟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相关案情尚在侦办,还需给公众一个交代。爱心无罪,但慈善有规。如果犯罪嫌疑人果真有罪,事件背后还需追问的是:究竟是什么力量,助长并支撑了李利娟和她“独立王国”的嚣张气焰?是否有利益勾兑?是否有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
作为围观群众,本事件中最值得我们学习的法律知识点恐怕应该是 “正当维权索赔与敲诈勒索罪的模糊边界”。毕竟法治社会利益受损时候还是需要向对方主张金钱补偿、赔偿的,对方也极可能不会心甘情愿地掏钱,甚至要小声骂一句“你这不是敲诈么!”。在这种情况下成功索赔和成功犯罪可能就不太容易说清楚了。
【法条链接——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
在双方对赔偿责任尚有分歧的时候,主动提出需要经济赔偿的一方,以什么样的姿态展开攻势才不会产生“涉嫌犯罪”的风险呢?
敲诈勒索很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行为人威胁、要挟、恐吓、软硬兼施的言行举止虽然不会当场给被害人造成人身损害,但对危害结果明示暗示混合示,足以造成被害人精神上对未来可能遭受损害的恐惧和畏难。被害人接收到恐怖的讯号,出于无奈、害怕,被迫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在作出威逼行为时,内心对“非法强索他人财物”抱有直接故意,就是这么霸道,就是这么社会,不给钱就让对方“走着瞧”、“走夜路当心板砖”、“以后再也没脸做人”。
▲ 举几个栗子
1. 某男性拍摄了与前女友的马赛克视频,在前女友即将嫁与他人时,突然向她提出,要么支付5万元分手抚慰金,要么就在婚礼现场给你搞个首映礼,帮你进军演艺圈。前女友又羞又怕,只好支付。这是敲诈勒索。
还是这对怨侣,前男友要另娶他人,而女孩在分手后却发现自己不幸宫外孕,需要手术,向男方索要5万元去做手术然后休养身体,并扬言不给就去找男方的新欢和家人要。前男友亏心,无奈支付。这不能成立敲诈勒索。
仍是这对怨侣,宫外孕的女性作为“二奶”向包养她的男性索取青春损失费50万,每日威胁纠缠,扬言不给就去男方所在的政府机关闹事、贴大字报,让男方丢人、失业,身败名裂。男方出于恐惧和穷,无奈报警。前二奶就涉嫌敲诈勒索了。
2. 在医院看病,由于医疗事故身心受损,(患者)向医院索赔,医院为息事宁人保全声誉自愿支付赔偿金,不是敲诈勒索。同样情形,病患索要高额赔偿金,医院不同意赔钱就把瘫痪在床的老母亲摆在医院大厅甚至设灵堂、烧纸钱、停尸半个月,会涉嫌敲诈勒索。
3. 在饭店吃饭,(顾客)吃出蟑螂时要求免单不是敲诈勒索。饭店怕其他食客知道此情况,主动提出只要能保密一辈子免单外加赔100万,也不是敲诈勒索。而因为一只蟑螂扬言要让店家在城里“混不下去”,并以实际行为滋扰、恐吓,迫使饭店支付高额赔偿金的,涉嫌敲诈勒索。
在行为主体方面,虽然一般成年人都能成为本罪主体,但在够罪的行为强度方面还是会有区别。白面书生声嘶力竭地要求对方“赔钱!快赔钱!不赔钱就哭给你看!”,不一定造成对方内心恐惧,而佩奇小猪身上纹的金链子大汉一个眼神就能给人内心造成极大威胁感。有涉黑涉恶背景的特殊人员跟一般良善公民,警察叔叔一眼就能分辨。
经过这么一分析,想犯敲诈勒索罪似乎也没有那么容易……
无论如何,法治社会,我们都要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遭遇侵权想要索赔较大金额时,尽量通过法院诉讼达到目的。双方协商一致选择“私了”时,谨言慎行,最好能利用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保留友好交涉的证据,切勿借题发挥、强人所难。
致富的道路千千万,刑法写着的都不算。共勉~
法加,您的随行法律专家!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F6EC.tmp.png
文章作者 | 法加平台认证律师 - 李晓璇
作者简介 |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近10年非诉讼法律服务经验,6年诉讼业务法律服务经验。现为多家大型国企、连锁集团、创业公司、高净值人士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特别声明 | 以上资料整合自澎湃新闻、今日头条、新武安公众号等媒体的网络报道,以上图片均来自网络。
转载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联系法加客服(534935841)。
图文编辑 | 法加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