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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阵] 我为监察法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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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7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大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近期监察委成了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有人点赞,有人也表达了隐隐的担忧。
监察法出台以前,纪委执行的是家法,监察法的出台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必将为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法律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有人对此表达了担忧,认为监察委是一个“超级大机构”,权利过大,担心权利会被滥用。
这分担心源于对监察委这个新事物的不了解,人们对于未知的事物除了好奇更多的就是恐惧。只要我们对于监察委机关的权限、监察程序和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稍作了解,就会知道,这分担心和恐惧是多余的。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均有严格的规定,比如对询问和重要取证工作要求全程录像、接受人大监督、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除相互配合外还要相互制约,法律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是十分明确的。总之一句话,监察法的出台,让一切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监察法的通过,对于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反腐败国家立法,必将为夺取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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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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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7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能严格执行监察法就好了!期盼!

发表于 2018-3-28 06: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嘉陵车站运管和保卫科养黑车,下客区黑车面包车按月缴保护费,社会黑 暗,执法者更黑!!!!

2021年优秀网友 2020年优秀网友 2017年优秀网友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8-3-28 09: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监察委的设立符合世界通行模式,也符合中国现制度的运行。侦查职能和公诉职能合在一起是错误的,分开是正确的。

多位法律工作者曾建议分开,但是分开之后名字叫什么呢?自己没有好的意见,其他人员也没有好的命名,既然这次中央给予了命名,我认为叫监察委这个名字也非常不错,那我们就使用该名字。

监察委的工作人员我们就叫监察官,从事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制服最好重新设计或者不重新设计只是换标志牌也可以。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我们就叫检察官,从事公诉和批捕职能。

进入监察委工作人员也必须通过司法考试,而且应该是从低到高依次进行,最初的两年必须是也只能是从事书记员工作,书记员的招考由基层到中央都可以,但是独立办理监察案件必须从基层一步步做走,从2018年开始监察委就应该纳入公务员的招考工作。比如上海市监察委招考了刚从华东政法大学毕业的刑法学研究生作为书记员,两年之后就下到上海市各区县监察委工作。

至于纪检委的办案,我曾经也有过建议,需要与符合法律规定,比如审查期限,但中间很多细节又出现了自相矛盾,总之也拿不出好的建议,目前纪检和监察合并办案也算一种试行,那就走一步看一步。

于此同时我们多部法律就需要修改合并,该工作量不小但又不得不做,除了刑法刑诉法等法典之外,其他各部的一些司法规章和解释最好就归零,对于好的我们继承发扬,可以是旧版本进行翻新。同时也请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中可以随时改草案,因为没定稿当然可以中间给予更改。

检察院的民行检察部门我认为还是撤销最好,因为如果有新的证据推反原来的判决是可以提起再审,如果法院不再审那是渎职,渎职那有监察部门负责的。民事诉讼法涉及这一条改为:“民事诉讼活动必须接受法律的监督”就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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