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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杂谈] [问政回音壁]退役士兵创业 可享不超过3年的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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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6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政回音壁]退役士兵创业 可享不超过3年的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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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新闻 发布时间:2017-09-25 09:18 来源:泸州新闻网        0 条评论字号:

政策咨询、发展建议、民生诉求、情况反映......请登录泸州新闻网·川江新闻网(www.lzep.cn),点击“网络问政”,与相关部门直接“对话”。移动手机用户也可编辑问政留言内容,以短信形式发送到泸州手机报10658678135。

http://upload.lzep.cn/2017/0817/1502935295121.jpg

网友:我是一名今年面临复员的士兵,想回乡自主创业,政府有无奖励或者鼓励措施?

泸县人社局:我县对退役士兵返乡创业的,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等政策。

一、创业补贴:在泸县辖区内创业的退役士兵,新创办企业或经济实体成功满1年不满3年,吸纳安置劳动者就业,按每吸纳1人1000元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最高补贴5万元。

二、培训补贴: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在报名前2年内创业的参加创业培训,培训班评审合格、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可申请创业培训补贴,培训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创业担保贷款:退役士兵在我县辖区内经工商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且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30%;同时具备还贷能力且无不良记录、信用良好,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第1年由县财政局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

记者 陈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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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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