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那金刚钻就别揽那瓷器活”,这是千百年来,中国人对“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大众认可。它告诫行为人,做事要量力而行。 医生治病当以何为准则?我国传统的说法就是“医者父母心”。这是我国人民对有职业道德的医生的褒奖,也是对真善美的向往与追求。然而,在金钱万能的今天,这一切都成为了传说。
图: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惠民中医院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惠民中医院是一家民营医院,门口挂的牌子究竟是不是拉大旗作虎皮我们就不清楚了。如果是真实的,牌子上的两个机构对这个医院所发生的医疗事故,是不是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2年9月2日,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居民王某(女)带着女儿张某某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中医院看病。该院肛肠科医生韩景东(资质涉嫌造假)仅凭直观,没有做任何相关检查,就断定张某某是肛周脓肿,并进行了切开引流手术。由于病因尚未查明,且肛肠科医生韩景东(资质涉嫌造假)是民营医院的一个“二把刀子”医生,手术失败。至张某某直肠破损,流血不止,同时诱发肿瘤多处转移,最终导致张某某死亡。 很多人体内都携带有不同程度的病原体,就像被埋下了一颗颗地雷。排雷的工作必须是非常专业、敬业的工兵去做。如果不懂得排雷的人去排雷,导致死伤的事情自然难免。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中医院误诊误治致死张某某一案就是这种情况。 张某某死后,没有尸检,尸体就被直接火化了。这对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中医院而言应该是个好事。然而,后来事情的变化令所有的人都意想不到。 由于没有尸检,死者父母聘请的律师认为不能告医疗事故,只能以医疗过错将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中医院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由于被告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中医院心虚,口不择言,把原本一些模糊不清的事情明朗化,把原告本不知情的事情自己讲述出来。结果把原告起诉的医疗过错由被告自己转化为医疗事故(未完待续)
注:以上文字根据死者父母提供的以下资料整理: 1、死者病例; 2、死者父母的叙述; 3、一审庭审记录 4、2014年10月29日被告书写的《民事上诉状》 5、营口市鲅鱼圈区(2015)鲅民一初字00546号《民事判决书》
2017年6月25日星期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