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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扰民,公安局能出面管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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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4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市民赵女士拨打民政热线2096009向本报反映,她居住小区内有一个健身广场,每天晚上从8点到10点之间都有一群老年人在跳广场舞,音乐声音很大,隔老远就能听见。“白天忙了一天,晚上想安安静静休息下都难。遇到这种被噪音侵扰的情况该怎么办呢?”赵女士问。
  答复:记者拨通市环保局环境污染举报电话12369后,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环保局主要受理的是工业生产产生的噪声污染,比如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等。而广场舞噪音是由于音响器材声音过大产生的,属于社会生活类噪音,这类噪音污染应由公安机关进行管理。从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那里,记者了解到,省公安厅官方微信“山西公安发布”近期发布了一则消息:广大公众遇到广场舞、商铺高音喇叭广告等噪音污染,可以拨打110或到公安机关报警,也可以登录山西公安便民服务在线网站www.shanxiga.gov.cn反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该工作人员说。
     那如果罚款了还是不改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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