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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吐槽饮料“会吃死人”被捕需要更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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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9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乔志峰

    视频中称饮料“会吃死人”竟成刑案?2016年10月,江苏淮安的驾校教练刘春林和两位学员在买了“喜多多椰果王果粒饮料”后,发现椰果咬不动,便捞出椰果撕扯并称“会吃死人”。这一幕被拍成视频后,在网络上热传,喜多多公司因此报警,警方随后将刘春林等抓获。2016年12月8日,刘春林等三人被福建晋江警方以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被批准逮捕。(1月18日《北京青年报》)

    此案引发较大关注和争议。刘春林的律师认为,饮料里的椰果确实存在着拧干拉扯不断的物理性,刘春林仅就存在的事实进行演示,不构成犯罪。而晋江市检察院检察官则介绍,事发后,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喜多多椰果王食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合格,未检测出塑化剂。

    有视频有真相,从网传视频中,我们确实看到了“椰果拧干拉扯不断”的现象。虽然随后相关部门的检测显示产品合格,可真的能够完全消弭消费者的疑虑吗?进行检测的是当地的场监督管理局,我们无意质疑其检测权的合法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公平性、真实性,但既然事情得到了广泛关注甚至形成了网络事件,由更高级别的单位或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来进行复测似乎很有必要。另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细节需要给出解答和澄清——“椰果拧干拉扯不断”到底是何种原因造成的?未检测出塑化剂,是否含有其他导致“柔韧性增强”的物质或生产工艺?是否符合科学、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而更让公众感到惊悚的是,对产品进行评价(哪怕是吐槽和差评)是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何以竟然成了刑事案件?如果都按这种标准办理,今后消费者是不是即便对产品和服务不满意,也不敢轻易“妄议”了?当然,具体到此次案例而言,有其具体细节——当事人录制的视频在网上流传甚广、影响较大,且其有些言辞并不严谨,比如录制视频过程中,刘某林和李某称“果粒是塑胶做的,会吃死人”,确实存在不妥和误导。可是,消费者毕竟不是专业人士,看到“椰果拧干拉扯不断”就产生糊涂认识,也是人之常情。至于“会吃死人”更像是一种情绪化的夸张表达,不必当真。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说天气“冷死了”、“热死了”以及“急死了”、“饿死了”等等,不是真的会死,也没见老天爷或其他人来较这个真。

    根据现行法律,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椰果拧干拉扯不断”是不是事实?是不是需要一个解释?即便消费者表述方式不妥,也有民事法律规制,是否真的需要刑法伺候?果如是,消费者的权益如何得到有效保障?很显然,消费者吐槽饮料“会吃死人”被捕需要更多解释。

    商家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这是必须的。但资本和商家在面对消费者的批评时,要表现出足够的谦抑和善意。相对于某些消费者的吐槽所对商誉带来的损害,企业动辄挥舞刑事大棒的做法其实影响更大。毕竟商誉来自于消费者的消费体验和切身感受,惹不起躲得起、拿脚投票的权利总是有的。执法者对涉事双方更要一视同仁,不可出于任何原因厚此薄彼,更不要出现唯资本马首是瞻或地方保护主义之类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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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播,乔志峰(ID:5390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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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9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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