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101线过境蓬安县城中心改线工程(绕城北路)由蓬安县顺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省道S101线过境蓬安县城中心改线工程(绕城北路)
2、项目概要:
路线起于相如镇龙滩村顺接S305线,沿S305线走廊向西布线,在相如镇团包岭村平交绕城东路,穿和尚包、林家坡、马鞍山,于城北中学平交S207,继续向西沿S305线至嘉陵江一桥跨江后经锦屏镇石子岭至盐井坝村天地垭处顺接S305线。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其中桩号K0+000—K4+800和K10+300—K13+400段路基宽度为23m,桩号K4+800—K9+630段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路基宽度为32m(双向六车道、非机动车道3.5m×2、人行道3.5m×2)。推荐方案路线全长12.73km(不包括嘉陵江一桥)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减缓不利影响的对策措施
1、施工期
(1)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运输车辆以及土建施工中的施工机械。施工期夜间噪声影响具有影响范围大、影响显著的特点,应避免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低噪声施工方式;加强施工期管理,减小因运输车辆超载、超速、鸣笛等带来的噪声污染。
(2)大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扬尘、车辆行驶导致的二次扬尘及沥青烟气等,可通过设置施工场地围挡、洒水、密闭运输等进行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水环境
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租用沿线民房作为施工及管理人员住宿和临时办公场所,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收集设施收集处理,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废水对沿线地表水环境影响,施工废水通过设置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抑尘,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租用沿线民房作为施工及管理人员住宿和临时办公场所,生活垃圾依托民房现有收集设施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施工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和开挖土方集中外运至建设管理部门指定堆放场所,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水土流失
本项目土石方开挖过程中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后,水土流失影响不大。
2、营运期
(1)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间采取加强机动车辆运输管理、合理控制车速和车辆鸣笛现象、避免车辆拥挤、禁止车辆超速行驶等措施后,噪声影响较小。
(2)大气
建议项目营运期应加强道路清扫、洒水,确保道路路面清洁,减少扬尘影响。
三、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蓬安县顺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南充市蓬安县东风南街31号
邮政编码:637800
联 系 人:康老师
联系电话:13890722589
四、评价机构概况
(1)评价机构名称:西南交通大学
(2)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32号
(3)评价机构联系人:白工
(4)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电话:18081152616;
邮箱:284016234@qq.com
五、征求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关注的环境问题;采取的保护措施;对环境影响及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
在本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之内,欢迎关心本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件或填写现场发放的问卷调查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非环保问题不在本次征询意见范围。
六、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
蓬安县顺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