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管县”可分三步走
记者:“省直管县”财政改革面临的阻力在哪里?
贾康:“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在试点过程中已经暴露出一些矛盾和问题,尤以管理体制问题突出。“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实行后,试点县在财政上实行省直接管理,市、县财政平行对省级财政,但其他权限仍实行省管市、市管县体制,致使人权、财权、事权配置不一致,产生了一些摩擦,市里尴尬,县里为难。
其次,工作程序还没有理顺。“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实行后,一些市直部门认为试点县应由省直管,有时不愿再为县里服务,有的权限虽下放到县里,资金分配等却仍按原程序运作。
再者,对“穷市”的影响很大。在现行中央和省里的财政转移支付中,有的项目资金只对县,致使经济实力弱的“穷市”就得不到优惠政策,自身发展受到影响。同时,上级安排给县里的项目需要市里配套资金,而“穷市”因自身财力有限,配套资金根本无法到位。
记者:“省直管县”财政改革采取的步骤,您有什么好办法?
贾康:我国的“省直管县”改革可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像目前各省的改革试点搞的那样,省主要对直管县的财政进行直管,并适当下放经济管理权,但仍维持市对县的行政领导地位;第二步是市和县分治,统一由省直管,重新定位市和县的功能;第三步是市改革,扩大市辖区范围,合理调整机构和人员,总的方向应当是撤销传统意义上的管县的地级市(级别可保留,人员逐渐调整),市县分置,省直管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