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市长热线关注出国受骗农民工的利益
以下是引用冯瑜在2009-7-3120:30:00的发言:
达州市人民政府:
我叫张文林,北外镇插旗山村三组农民,生于1971年1月。
2008年11月14日,达州市外派劳务中心通过政府开始宣传招收赴阿联酋务工工人。对民工隐瞒了其实质是帮重庆外贸海外劳务中介公司招工的事实。在政府的大力宣传组织下,我和宣汉隘口乡粟明安、周主文、吴全文和宣汉县城毛峰五人先后于2009年4月被外派中心安排到阿联酋务工。我们出国务工人员都是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人员,本来举债出国是想多挣点钱回来,却万万没有想到竟然受了达州市外派劳务中心的骗,不但没有挣到钱,反而差点饿死在异国他乡的沙漠中间,还是求助大使馆我们才得以顺利回国。
1、2008年12月22日,达州市外派办让我签了两份合同,却不拿任何合同给我。
2、,达州市外派办向在未向我出示收费标准的情况下,于2009年1月7和2009年4月2日分别向我收取收取7200元出国费用。
3、叫我到重庆去领装备,却故意隐瞒到重庆去与重庆外贸海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的事实。
4、不顾国家法规,把我们农民工层层转介绍给南德建筑公司这家皮包公司,从中牟利。
5、我们回国后,多次找外派办要求退回所交纳的7200元出国费用,却一直遭到拒绝。
这次我们出国务工是从2008年11月开始,政府部门文件和其它形式的宣传加之政府有关人员的组织的,并是硬性给下级部门规定外派指标,作为一个农民无法辨清一切真相的情况下,选择了相信政府,但最终因外派公司不按国家规定外派劳务、雇佣公司的欺骗行为和主管部门审查管理不力等多方原因造成了我们没有顺利在国外务工,而无奈返回一切损失和后果。要求市外派劳务中心全部退回我出国所交纳的一切费用和赔偿在等待出国期间我的全部误工损失。
下面是我们在国外的遭遇
4月5日凌晨,我们四川、重庆一行8人到达位于阿联酋首都阿布扎比附近沙漠中间NPC劳工营北京建工营地,与北京会和一起坐飞机的山东务工者7人,共15人住了两个寝室。营地由一个叫冉军的负责,自称南德公司副总,与陈文权是合伙人,所谓“营地”,只不过只有一间房屋,况且没有任何标志,只摆放了一台电脑,后来才知道这也是南德建筑装修公司所在地。(难道这就是承接国际劳务的南德公司?)
2008年11月14日,达州市外派劳务中心通过政府开始宣传招收赴阿联酋务工工人。对民工隐瞒了其实质是帮重庆外贸海外劳务中介公司招工的事实。在政府的大力宣传组织下,我和宣汉隘口乡粟明安、周主文、吴全文和宣汉县城毛峰五人先后于2009年4月被外派中心安排到阿联酋务工。我们出国务工人员都是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人员,本来举债出国是想多挣点钱回来,却万万没有想到竟然受了达州市外派劳务中心的骗,不但没有挣到钱,反而差点饿死在异国他乡的沙漠中间,还是求助大使馆我们才得以顺利回国。
1、2008年12月22日,达州市外派办让我签了两份合同,却不拿任何合同给我。
2、,达州市外派办向在未向我出示收费标准的情况下,于2009年1月7和2009年4月2日分别向我收取收取7200元出国费用。
3、叫我到重庆去领装备,却故意隐瞒到重庆去与重庆外贸海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的事实。
4、不顾国家法规,把我们农民工层层转介绍给南德建筑公司这家皮包公司,从中牟利。
5、我们回国后,多次找外派办要求退回所交纳的7200元出国费用,却一直遭到拒绝。
这次我们出国务工是从2008年11月开始,政府部门文件和其它形式的宣传加之政府有关人员的组织的,并是硬性给下级部门规定外派指标,作为一个农民无法辨清一切真相的情况下,选择了相信政府,但最终因外派公司不按国家规定外派劳务、雇佣公司的欺骗行为和主管部门审查管理不力等多方原因造成了我们没有顺利在国外务工,而无奈返回一切损失和后果。要求市外派劳务中心全部退回我出国所交纳的一切费用和赔偿在等待出国期间我的全部误工损失。
下面是我们在国外的遭遇
4月5日凌晨,我们四川、重庆一行8人到达位于阿联酋首都阿布扎比附近沙漠中间NPC劳工营北京建工营地,与北京会和一起坐飞机的山东务工者7人,共15人住了两个寝室。营地由一个叫冉军的负责,自称南德公司副总,与陈文权是合伙人,所谓“营地”,只不过只有一间房屋,况且没有任何标志,只摆放了一台电脑,后来才知道这也是南德建筑装修公司所在地。(难道这就是承接国际劳务的南德公司?)
5日下午,我们被安排到开始到工地上班。
7日,钢筋班的听说江苏两年前有一批工人被中介公司介绍到阿联酋务工,按照合同三个月才付工资,但是刚到三个月的时候,老板把他们的工资从公司领了后跑回国了,一分钱也没有收到的受骗经历。于是大家害怕遇到同样的骗局,建议南德公司修改合同,改为每月支付工资;再加上条件艰苦,工作强度大,并要求改善食堂伙食提高生活水平,由工人自己支付生活费。南德公司同意75天后支付工资到工人本人,不经过国内中介公司;同意改善伙食情况。于是工人全部正常上班。
4月20几号左右,南德公司借口电话出故障,拆走电话,致使工人与国内通讯中断。后来从北京建工刘姓老总那里得知,南德公司已经破产。
5月7日,我和几个泥水工在一个岛上的工地收工回来,听到营地闹哄哄的,询问得知,北京建工与之合作的跨国NCP公司与北京建工解除合同,要求工人停工,木工班和钢筋班工人今天已经接到停工通知了,南德公司副总冉军叫大家在“营地”休息,老总正在找其他工地。木工班和钢筋班工人休息了两天。
5月9日傍晚,大家提出既然NPC不要我们继续上班,就应该结清工资,冉军称不知道。南充最先到的已经将近两个月了,老板陈文权还没有发过工资,也没有到工地来过,没有工人见过他的面,工人没有零用钱,却预支不到。大家找冉军讨要,冉军说:“我做不了主,我都是给陈文权打工的。”工人说那我们一路到NPC工地找甲方要。工人要求冉军一起步行去,南德后勤人员胡清邦说:“未必老板还和你们工人一起走路吗?”说着,他就去开车。因为3月份大家算伙食帐,通过核对每天的伙食情况和买入情况,工人发现胡清邦虚报伙食帐,每天克扣每个工人3、4迪拉姆(合人民币6、7元),工人心里本来就有气,这更激起大家更大的愤慨,双方争执中,再加上天黑,不知道是谁先出手,胡清邦受伤了。冉军等人把胡清邦送到医院就开车走了。其余工人往NPC工地走,钢筋班带班李家奎给陈文权打电话,说:“哥,你在哪里?工人都要到工地去要钱,你还是过来一下嘛。。”陈在电话里说他马上过来,一会儿又打电话过来说不来了。停下来的工人继续向工地走,李家奎又打电话说:“工人都到高速路口了,你还是来给工人解释下嘛,万一在高速路出车祸,工人的安全无法保障。”陈文权说:“你们要去就自己去,我不管!”然后挂断了电话。由于相隔非常近,听到这些话的工人一下激动起来,继续向工地出发。步行了整整80公里,于5月10日上午到达NPC工地,由于全部是黑人,语言不通,无法问清楚NPC是否给南德公司结账,无奈之下,只有堵住对方大门等待NPC出来解释。黑人报了警,警察带着翻译来到了工地。翻译告诉大家他们在5月7日就将工资打到北京建工账户,北京建工人员告诉大家也于当日把工资打到南德公司账户。工人要求翻译联系南德公司老总陈文权,联系到陈文权已经到了迪拜国际机场准备登机回国了。警察命令陈文权立即回阿布扎比,不准回国,并叫机场警察阻挡登机。工人派了4个代表随同警察到警察局与陈文权见面协商解决,其余返回营地。(陈文权存在卷款逃逸嫌疑行为)
北京建工老总当着工人代表的面对陈文权说陈是一个诈骗犯,既骗他们又骗工人,陈没有回答。通过调解,北京建工同意5月11日发放工人3月份工资,5月14日发放工人4月份工资。5月11日北京建工来人发放了3月份工资。5月14日没有来,打电话询问对方没有取到钱。
5月17日,北京建工又来人,只给山东、重庆和达州的约100人发了4月份的工资,但是每个人所发工资离合同上约定的保底工资5000元人民币相差甚远。南充的看到没有给他们发工资,就质问北京建工人员缘由,对方不做答复,只说没有钱了。南充人愤怒了,让北京建工人员写下了5月18日来发放南充工人工资的保证。但是5月18日,北京建工一直没有人来。
南充工人绝望了,不远万里,花费那么多钱出来打工挣钱,竟然连工资都讨不到。他们决定求助大使馆,通过大使馆帮忙讨回工资。5月19日,南充工人怀揣求助信,去了30多人,但没有得到大使馆和领事馆的明确答复。他们失望而归。
5月20日,山东工人又到大使馆求助,要求继续上班工作。但是也没有得到大使馆和领事馆的明确答复。
5月21日重庆和达州工人又到大使馆求助,要求继续上班工作。陈文权也来到了大使馆,说他没有工地,无法安排工作,同时也拒绝了工人回国的要求。警察局一个中国翻译对大家说你们有68个人的遣返证批下来了,把你们遣送回国。结果后来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在阿联酋劳工部查到是68人的劳工卡批了。在大使馆的协调下,工人代表到警察局接受调解,其余工人全部回到“营地”。
过了6天,一直没有任何人来给任何答复。北京建工也没有继续供给他们生活物品,没有了气,没有了蔬菜,没有了盐,大家每天只能熬粥喝,一个个饿得四肢无力。
5月27日,大家饿得再也受不了了,也更加绝望,更是恐怕会饿死在这异国他乡的沙漠上。大家决定豁出去了,再也顾不了中国人的形象,170多人全部到大使馆集体静坐求助。山东工人更加悲切,跪倒在大使馆门口,场面何其悲壮!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都不会欺骗自己的同胞,而陈文权竟然伙同中介公司利用政府欺骗自己的同胞!整个阿联酋的警察闻讯,防暴警察荷枪实弹将他们团团包围。此时,来了四名中国记者,见到这个场面,他们赶紧拍照采访。大使馆和警察命令记者将相机和DV中的资料当场销毁,并驱赶了记者。至此,阿联酋劳工部、中国领事馆、NPC公司、阿联酋警方、北京建工、工人代表开始正式协商处理。
经过各方努力,山东、重庆、四川的170多受骗工人才得以顺利回国。北京建工同工人代表达成了如下协议:
1、发放工人4、5月工资。
2、每人发放7000元人民币的解约金。(达州出去的5人中只有2人交了7200元,其余的没有交,同样补偿,达州市外派劳务中心借口这个7000元是退的工人的中介费)
3、提供每个工人的回程国际机票。
二00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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