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县成市、聚市成省、聚省成国,县旺则市富、市富则省兴、省兴则国强。国家的强盛与否,同基层县的建设好坏息息相关;政策通不通、命令达不达,制定是根本,执行更是关键,而县委在执行环节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因此,推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是非常有必要的,有了基层县委领导班子的保驾护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定能够顺利有效的进行。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当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时,上述“和稀泥”式的所谓管理、监督艺术便有了滋生的土壤。抱着不得罪人的心态,维护着“一团和气”的氛围,开始忽略甚至枉顾自身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这也许不是因为其不知情、怕麻烦或者不会履行自己担负的职责,而是因为其认为履行职责的成本或许低于履行职责的回报,不履行职责的代价远小于履行职责的代价,从而实在不愿意因为一些“小事”得罪了“朋友”,破坏了“一团和气”的氛围。因此“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把主体责任明确落实给某个人、某个班子,就如同将利剑插入“和稀泥”式管理、监督方式的要害,使此方式滋生的土壤不复存在。由于不履行职责的代价太大,当遇见问题时,《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确实可以帮助领导干部们想清楚、想明白。 县较之省市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大多数县相较其上一级城市,其经济建设、文化教育、生活配套等都处于明显的劣势,因此,县一级单位对于外来人才吸引力明显不足。再加上计划经济时代大学生分配回乡政策留下的影响,使得县一级单位里“裙带关系”的复杂性问题更为严重,家族、朋友在领导旁边吹的“耳边风”也更为猛烈,主体责任向基层的延伸,恰能使这一问题带来的影响得到解决,使责任人履行职责时更有勇气、拒绝吹风时更为硬气、反腐倡廉时更有底气。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句俗语充分体现了某些领导干部“和稀泥”的决心,要知道,“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主体责任的落实,恰好可以使“装睡”的人“睡不着”。对主体责任人而言,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一把双刃剑,正面是“尚方宝剑”、而其背面却为高悬的“达克莫里斯之剑”,正是这巧妙的“双刃”设计,保证了政令确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何为“尚方宝剑”?堂正之器,为国为民,执此剑,上斩王侯将相、下刎贪官污吏、斩人间奸邪、顺世间风气;何为“达克莫里斯之剑”?审判之剑,堂正之人方可持之,若是那奸邪猥琐之人持此剑,当反噬其主、万劫不复。如今,随着《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的出台,这把“双刃剑”终于送到了基层县委的手中,从此,斩断“裙带”、铲掉“稀泥”、政令通达风气清、基层群众俱欢喜。 公权的滥用和难用本身就是公务员队伍里存在的难题。滥用,是因为尝到了使用公权的甜头;难用,是因为了解了使用公权的苦头。若甜不再甜、苦不再苦、甜后有苦、苦尽甜来、增加滥用的代价、消除难用的顾虑,那么总有一天,“和稀泥”式的管理“艺术”会完全失去其根植的土壤。其实仔细想想,但凡“稀泥”和成习惯,最后害的也往往是自己,与其如此,何不正身律己、铁面无私、做个堂堂正正的好干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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