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网络上的争论源于不同的价值观
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仅仅拥有人的身体和思想意识,还称不上是一个完整的人。作为人,你必须拥有你应该拥有的一切基本权力,才算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化的人,这个就是人权。
以下权利,是我们每一个人与生俱来、被造物主所赋予、不可剥夺、不可授让的基本人权,这些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追求幸福的权利。
生存权:人身不受伤害的权利;免于恐惧和饥饿的权利;治疗疾病维护健康的权利。
自由权:自由发表言论和著作的权利;自由行动、迁徙、集会的权利;思想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权利。
追求幸福的权力:私有财产神圣不受侵犯;不因种族、民族、地域、信仰、政治主张、身体缺陷的原因遭受任何形式歧视;公平审判和接受基础教育的权利。
权利与权力的关系:权利是人权,权力则是公权、主权。主权服务于人权、从属于人权,任何把主权凌驾于人权之上的做法,都是本末倒置。本质上,主权是人权的集合与延伸,是人权的衍生品,是一种衍生权利。
公平、正义、自由
公平不是指物质财富的绝对平均,他是指竞争机会的均衡和基本人权的对等,简单说就是不能有特权,就是在规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正义就是事实真相,就是人的行为和事物的最终结果,必须符合逻辑、合乎道德规范。更通俗的说,正义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澄清事实,还原真相,惩恶扬善,就是维护正义。
自由是指,我们每个人,必须要学会约束自己的行为以及承担必要的责任,以便不妨碍他人的自由意志和固有权利,不违背公平正义的大原则。自由的本质就是废除特权,使每个人都遵守规则。
人权与国家:“人”的位阶在“国家”之上;“人”是国家存在之目的,而非“人”是为了国家而存在。因此,国家有义务捍卫人人与生俱来的权利,这是国家存在的目的。
人道:因为如此,所以无法坐视拥有同样血肉的人类兄弟同胞活在痛苦、不幸、不公义之下。
人本:以人为目的,而不以人为手段。
平等:人人生而平等,生而自由。平等与自由,都是每个人与生俱来之自然权利,而非国家、元首、君王或宗教、法领袖和法律所恩赐才拥有。只要是人,不分种族、肤色、贫富、性别、宗教、国家、民族,大家都享有同样身为人的尊严。
尊重:每个人都有跟我一样的尊严;将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追求自由时,须以不侵犯他人为其界限。
法治:人民为国家的真正主人,此为民主的基本定义,而政府只不过是人民之仆;执政者乃受人民所暂时委托而赋予暂时权力,并非国家真正的主人。正因如此,执政者必须依大家所公认之法律为标准来治理国家,而不能依个人好恶随意变更标准,而令国家的主人──人民感到无所适从。
多元:每个人、每个族群、每种观点、每个文化都有自己独有的特质,也都有自己存在的价值,因此没有谁比谁更正确或高一等。即使某一方居于主流,也应尊重与包容其他不同的存在与声音。即使不同意对方的意见,也应该捍卫对方充分表达意见的自由。
网络争论与不同的动机
网络上的争论不休一般来说源于不同的价值取向
“价值争论”与“反价值争论在网络上十分激烈。有学者认为价值中许多东西都是美好的,正确的。例如:民主、自由、博爱、人权,公平、平等、公正、正义,改革、开放、发展、共富,和平、和谐、慈悲、宽容。所以人们应该站在全世界之上的角度,应该接受这种价值观,从而追求全社会全世界自由、民主、公平的价值。
反价值者的观点正好相反,强行推销符合自己或集团利益的价值观。极权主义者或国家主义者否定普世价值,他们强调个人存在的价值唯有符合国家的意志才有意义。他们难以回避:国家是由个体组成的,否定个体的价值,其实就是否定整个社会的价值。
他们把权力寡头的意志默认为国家的意志,旨在湮灭个体存在的独特价值,建立一种思想单一的国家或社会。因此,他们否定普世价值的真实意图在于:否定异见,巩固统治,仅此而已。
多元的社会,现在不同了,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不断认识到——任何制度都是在价值的取向下形成的,制度总是由人来执行的,如果人的面貌与制度的性质是南辕北辙,那么尽管有了理想的制度,也无从实现。制度的建设与人的建树,需要同步进行。尤其重要的是,不应忘记,无论制度的建设还是人的建树,乃至经济的发展,皆必以特定的价值取向为引导。建设也好,发展也好,这些运作,好比火车的发动机和机车,可以推动前进,但必须有轨道和方向,才能真正前进,那就是价值取向。
自近代以来,人类面临的根本问题就是选择正确的方向。适用于一切文化体系的普世价值,这才是人类历史的主流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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