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违规掉头酿车祸 肇事车辆负全责 安汉大道天桥处两车相撞一人受轻伤 2016-07-15 蓬安县广播电视台
13日中午,安汉大道天桥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与一辆客车相撞,造成一人轻伤。
记者赶到事故现场时看到,车辆碎片散落一地,悬挂川A牌照的小车车头变形严重,前保险杠以及车盖均已变形,车辆的标志也已掉落在地上,车内主驾驶室和副驾驶的安全气囊都已经弹出,不难想象当时的撞击力有多大。当时,交警已经先期达到并开始勘察现场,询问驾驶员,处理事故。
据小车车主介绍,他是第一次来蓬安,看到这条道是限速8公里/每小时,一直都开得比较慢,从城区这边过来的时候,开的是70公里/每小时,然后看到这里有个车的时候就减了下速,心里想这里不允许掉头,以为客车要停,然后又降了下速,但是降到五六十的时候,眼看不得行了,就马上踩刹车,因为是下雨天,路又滑,一下就撞上去了。
据交警介绍,此次事故是由于客车违反禁令标志,在设有禁止掉头标志的地方掉头,承担全部责任,小车正常行驶无责,所幸在事故中车辆速度都较慢,客车上也只有4名乘客,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只造成小车驾驶员手臂受皮外伤。
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交警也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时务必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集中精神安全行车,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违反交通法规。 (记者 范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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