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早上6点办左右,我表弟驾驶川AJ7162货车从成都到巴中途中,在成巴高速柳林境内发生车祸当场死亡,目前遗体还在殡仪馆,车祸发生后,相关部门已在依法调查处理。因表弟是给巴中远航物流公司老板何锡民·代叶菊开的车,至今差我表弟25000元的工资未结,昨天上午在派出所老板答应当天付清,可下午六点就人间蒸发,打电话不接(包括派出所的警察),让死者亲人不能接受。表弟还有一个13岁的女儿和9岁的儿子,妻子也无工作,其父亲因此次事故卧创不起,目前还在巴中市中心医院住院。 为此,恳请相关部门予以关注,还死者一个公道,让他在黄泉之下安息!还请老板板何锡民·代叶菊正确面对,跑不了的,天是有盖子的!
律师建议:
简要说一下,三个方向:
一是可以从工伤角度出发,先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然后认定工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赔偿。
二是可以从雇员受伤角度出发,确认雇佣关系,然后工作中死亡,要求雇主赔偿。
三是从交通事故出发,起诉对方,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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