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胡兆贵,女,四川省广安人,现北城界坡3组村民,于2016年5月31日下午4点左右界坡村村主任(贺小兵)给我 打来电话说,叫我去洽谈房屋拆迁协议,,因房屋拆迁办事公务人员黄正国,大概4点多,叫我去洽谈房屋拆迁事宜,因他不公正的说法引起争执,然后他动手打了我眼睛,直到现在是肿起的,用脚猛踢了我的 大腿和下肢,后来,我 在 被打的 时候,不知是谁报的警,派出所的 人 大概5点多到的现场,派出所人员来了说,叫我自己先垫支医疗后再解决,大概6点半左右我们自己来到了协兴园管会找领导讨个说法,保安把我拒之门外,说领导一会就来,我 在那里等了 一晚上,就不 见一人,又冷又饿,伤口又没有处理,园管会作为国家政府附属机构,为什么连个值班人员就没有,就只有一个保安,等到6月1日天亮,直到上班,我与我老公去了协兴园区和协兴人民政府,他们的 工作人员给出我们的 答复是:我们无法解决,叫我们由公安机关来解决.这天下难道就没有国法吗?大家来 说说谁对谁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