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新闻网4月22日讯(记者 李朝维)雷某与别某因个人宿怨,18年来雷某对别某一直怀恨在心。2015年6月6日凌晨,雷某与雷某的父亲及杨某10人前往丽景天城小区B区蹲点,守候回家经过此处的别某实施殴打报复,致别某某死亡。近日,雷某、雷某父亲等10人被巴中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包庇罪提起公诉;4月21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错喝“烧碱水”致残记心间18年,寻打手报复致人死亡
4月21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雷某、雷某父亲等10人因个人恩怨报复别某某致死一案。据雷某在法庭陈述,他出生于1972年,巴中市恩阳人,雷某与死者别某此前为同学关系。1998年8月,雷某在死者别某某与他人经营的火锅店内喝水被指喝了“烧碱水”,致雷某喉部与食道被烧伤,随即在多所医院接受治疗,之后生活一直靠流食为身体提供营养。后经专业机构鉴定雷某为二级残疾。
“针对自己的残疾,期间多次寻求解决此事,但18年来都未得到解决。”雷某说,得知别某某回到巴中开店后,“对自己的事不管也不问,还激化矛盾,最终自己心有不甘,想找人来教训别某某。”
据调查,2015年6月,雷某及雷某的父亲通过马某某联系了外地人员,不久后,陈某、蔡某、周某某、张某某、李某某、刘某某等人分批进入巴中,雷某的老表杨某某负责安排接待,并准备了木棍。2015年6月6日凌晨,杨某某等人前往别某某住处外蹲点,雷某及雷某父亲驾车在附近跟踪别某某。当别某某夫妇回到小时门口时,被准备好的杨某某等人进行殴打,打人结束后驾车逃离现场。最终别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多名嫌疑人曾在小东门聚集,等待雷某支付酬劳;期间杨某某与其兄弟驾驶摩托前往雷某家拿钥匙。同天早上,雷某在家楼梯口被抓;随后,多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捕。
民事赔偿成焦点,被告称赔偿过高
公诉机关在庭审现场对其案件进行了陈述和举证,原告方并要求被告方民事赔偿200万元。同时被告人的律师及被告人对其作案过程作了陈述,被告人对其找人殴打别某某致死的行为当庭表示认罪。但被告方律师认为,因“烧碱水”致残一事未处理,导致雷某心有不甘,诱发其案件有直接因果关系。
针对“烧碱水”一事的情况,被告方在庭审现场提供了相关证言,证人并当众出庭作证。被告律师认为,综合多种情况考虑,雷某在案发后有自首情节,其他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有自首悔罪情节且初犯,提请法院对其从轻量刑。公诉方则认为,雷某是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不存在自首情节。对于杨某某的兄弟涉嫌包庇罪,被告人律师认为事实不符,证据不够充分;随后公诉机构提供了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其本人的签字笔录。
此外,被告方对原告方提出民事赔偿200万元的理由表示认同,但被告方表示赔偿数额过高,可对数额进行协商。随后审判长当庭宣布,因案件的民事赔偿需要协商,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