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男子杨某、李某、许某三人本是无业人员,懂得技术开锁的他们,竟然利用这一技术,专门入室盗窃达近10 次。昨日,三人分别被法院判处不等刑期和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三人第一次作案是在2014 年10 月21 日上午,被告人杨某、李某、许某采用技术开锁手段,进入受害人陈某家中,盗走相机一部,后经鉴定,该相机价值近300 元。 三人作案后,并未收手,而是继续寻找作案目标。在2015年4 月9 日至4 月22 日的10 余天内,三人又分别作案5 次,每次均采用技术开锁手段,一共入室盗窃现金近万元,盗走香烟、红酒等物品。 据悉,三人平时均是无业人员,由于之前学会了开锁技术,便利用这一技术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盗窃所得赃款均被其挥霍一空。在这些案件中,三人均选择上午作案,因为那时居民大多数已经上班,无人看守家里,给他们提供了作案机会。2015 年6 月,三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南江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李某、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技术开锁手段,多次入户盗窃,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杨某购买开锁工具并具体实施技术开锁行为进行盗窃,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李某具体实施盗窃,许某负责放风、看人,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6000 元;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 元;被告人许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 元。(来源:巴中晚报)杨杰 记者 严波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巴中晚报官方微信:巴中全搜索(bawb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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