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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02 涪阳至木门段升级改造工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公示
时间:2015-01-27 15:02:21 来源: 作者: 已有 946 人读阅此信息
各位公众
你们好!
我单位正在筹建S302 涪阳至木门段升级改造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筹建S302 涪阳至木门段升级改造工程的基本情况向各位公示,以广泛征求受工程建设影响公众、关心工程建设公众、专家、组织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工程建设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的目的。
项目总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北极乡乌龙垭村东,南江县与通江县县界(省道桩号K000+000),路线沿老路县道XY10布线,沿途经北极、大河、关门、高塔、八庙等乡镇至沙河,沿S101线至野羊溪,再经长赤、天池、双桂,止点位于县道XY125线南(江)苍(溪)公路县界(省道桩号K103+853.011),路线全长103.853km。道路在原有低等级道路基础上通过扩宽、改线、改造路面等手段升级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40km/h,路基宽8.5m,路面宽度7m,为双向两车道;通过比选优化,推荐线路总长度为96.748km,共涉及大、中桥梁10座,总长度978m,小桥18座,总长度360m,无隧道工程。项目永久占地面积为218.77hm2,临时占地22.16hm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四川南江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西南交通大学承担S302 涪阳至木门段升级改造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评价初稿已完成。
1、工程概况:
工程建设业主:S302 涪阳至木门段升级改造工程
工程名称:S302 涪阳至木门段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
建设内容:项目总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北极乡乌龙垭村东,南江县与通江县县界(省道桩号K000+000),路线沿老路县道XY10布线,沿途经北极、大河、关门、高塔、八庙等乡镇至沙河,沿S101线至野羊溪,再经长赤、天池、双桂,止点位于县道XY125线南(江)苍(溪)公路县界(省道桩号K103+853.011),路线全长103.853km。
2、工程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问题是施工机械产生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产生扬尘引起的空气污染。施工期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植被破坏及对地下水漏失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交通噪声及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
3、工程建设采取的环保措施
(1) 水污染防治
施工废水:施工期有少量的车辆冲洗废水产生,通过沉淀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生活污水:施工工人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主要用于周围林木绿化及农肥。
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2) 大气污染防治
在合理布设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洒水等措施后,可以使施工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3) 噪声污染防治
通过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影响,噪声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施工期生活垃圾定点收集,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S302涪阳至木门段升级改造工程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要求及南江区发展规划要求,通过分析,在采取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对地表水影响可得到控制,对线路沿线居民点噪声及环境空气影响不大,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可接受;项目建设将极大的改善当地群众的出行条件,对当地经济发展贡献巨大,公众参与调查范围内的居民及当地政府都非常支持项目建设。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可行。
5、公众查阅资料的方式
为便于公众获取S302 涪阳至木门段升级改造工程建设以及环境保护相关资料,本次公众参与活动中,将工程建设的设计资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存放于四川南江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及南江县环保局,关心工程建设的公众可在2015年1月27日~2015年2月9日期间到以上地方了解工程建设情况。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意见征求范围主要有:受工程直接、间接影响(不利影响、有利影响)的公众,如项目周边的公众及产品运输路线上的公众,相关人士等。其次为关心工程建设的有关专家、单位和个人等。
本次主要从环境保护角度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的作用,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因而公众宜从工程建设可能导致的环境、生态、旅游业影响角度,提出相应的意见与建议,以便将公众合理的建议与意见反馈于工程建设中。
7、征求公众意见形式
各位公众在充分了解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以及我公司采取的环境保护初步方案的基础上,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四川南江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西南交通大学)发表个人意见。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工程建设单位:
四川南江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西南交通大学
邮 箱:
1197968427@qq.com
邮 箱:
wjcwdj@163.com
联系方式:
13541770796
联系方式:
028-87311248
传 真:
传 真:
028-87311248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 2015年1月27日至2015年2月9日。
工程建设单位:四川南江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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