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5860|评论: 19

[群众呼声] 公安系统的败类

[复制链接]

      郭红和顺庆公安局国保大队陈某借钱不还,(借钱是为了填补陈某挪用的公款)气焰嚣张,这几天我在网上曝光了他两口子的丑陋面目,但是今天上午郭红依旧挑衅的说,不管网上怎么曝光他们,都对陈某没有一点影响,试问这样一个贪官污吏、道德品质作风败坏的公务员,他的保护伞是何等的强大!所以郭红才可以这么嚣张的说:借钱不会还。郭红才会公然在社会上放高利贷,对于人民卫士的公安系统,居然不清查这样的腐败分子,可见郭红和陈某的后台有多硬。我相信通过网络的力量,可以为公安系统的反腐尽绵薄之力,可以为我自己讨回公道!
mmexport1444878319152.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46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6-1-29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讲讲看,发生了什么事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9 22:54
你为什么不敢把自己真实情况说出来,实名吧,我们给你讨公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9 23:40
莽哥出马,有戏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9 23:50
如果是高利贷,难得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30 06:06
怎么觉得你是贼喊捉贼,既然你证据确凿,就应该等判决出来拿证据说话,而不是一味的在论坛中发这样的贴子,再怎样,法院总会宣判的噻。

发表于 2016-1-30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6-1-30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借钱不还的大爷,把别人逼的啥样了,他才采取如此下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30 22:10
看了你的内容,怎么没有一张转款凭证和这个公安陈某签字的借条呢?法院还没有判决,感觉你像狗急跳墙!每天都在发,心虚了的样子!法院判决了再说吧!

发表于 2016-1-31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民间借贷属民法调整的范围,楼主应向法院起诉才能依法维权。任何事仅靠网络炒作,我们的司法机关就将关门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31 13:43
路过!好奇的问下楼主,你所说的别人是贪官,怎会找你借钱?而且数额不小,你们岂不是更有?而且在法院未判之前,会到处说搞定这个那个授之以柄?是他们的智商低还是你的想象力太丰富了?

发表于 2016-1-31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lol.............
本来是朋友,哎
所以说不要借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31 16:40
感觉楼主一天都在发,但是却没有给人家老公的借条和转款凭据!一切等法院判决再说吧,这样没有意义的!

 楼主| 发表于 2016-1-31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969995684 发表于 2016-1-30 20:41
借钱不还的大爷,把别人逼的啥样了,他才采取如此下策

这世界上总有明白事理的人,,如果我是撒谎,我也不敢反复发帖,我也不敢到法院起诉

 楼主| 发表于 2016-1-31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39.203.86.x 发表于 2016-1-30 22:10
看了你的内容,怎么没有一张转款凭证和这个公安陈某签字的借条呢?法院还没有判决,感觉你像狗急跳墙!每天 ...

你想想没得借条,法院会受理吗?反复发帖,是因为我们小老百姓的无奈

 楼主| 发表于 2016-1-31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孺子牛 发表于 2016-1-31 12:57
民间借贷属民法调整的范围,楼主应向法院起诉才能依法维权。任何事仅靠网络炒作,我们的司法机关就将关门了 ...

谢谢,已经起诉,已经受理了

 楼主| 发表于 2016-1-3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71.209.129.x 发表于 2016-1-31 13:43
路过!好奇的问下楼主,你所说的别人是贪官,怎会找你借钱?而且数额不小,你们岂不是更有?而且在法院未判 ...

是不是贪官,可以调查,不就天下大白了

 楼主| 发表于 2016-1-31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9.4.252.x 发表于 2016-1-31 16:40
感觉楼主一天都在发,但是却没有给人家老公的借条和转款凭据!一切等法院判决再说吧,这样没有意义的!

你觉得在中国,民告官会赢吗?那么你对中国的法制太有信心了

 楼主| 发表于 2016-1-31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6-1-29 21:44
讲讲看,发生了什么事儿。

看来大家口中的莽哥是资深网络红人:victory: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31 21:18
既然起诉了,楼主为什么不等判决呢后才根据事实说话呢?判决没出来就说什么民告不了官,挑事?几个意思???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