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7日12时30分左右,正直坪河乡当地办酒席吃午饭高峰期,当吃酒席的人们忙着穿行于街道与向阳村一社500米路段间时离坪河乡政府100米处,一辆车牌号为川Y9251的黑色长城牌面包车疯狂地追赶着前面一辆载着一男一女及一个未成年儿童的摩托车。由于是上坡路段,只见这辆黑色车向左一拐,车头猛向右边的摩托车撞去,摩托车连人带车翻滚到公路边上,油箱破裂,汽油顺公路而下,两个大人受伤,当时被热心的路人找来担架送到乡卫生院,后转入南江县医院治疗。当日,当地政府值班的冯乡长带着两位女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拍照取证,现场群众异口同声要求严惩肇事司机。冯乡长要求保护好现场,待公安机关处理。10分钟后,肇事司机叫另外一个司机把肇事车辆开离现场。杨坝派出所出警后找到了这辆肇事车,司机逃逸,手机关机,一直联系不上;只有村卫生室医生证实出事后该肇事司机到卫生室买了醒酒的高参葡萄糖后不知去向。后南江县交警支队赶到现场,也为联系上肇事司机。18日下午4点左右,肇事司机到杨坝派出所投案,后回家。据了解,摩托车上一女和儿童是肇事司机的妻子和孩子,因在街上与酒后的肇事司机发生口角,妻子搭顺路摩托车回家,肇事司机听说后便开车追赶,便发生了前面的一幕。 此事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人们不禁要问:酒后开车、故意撞人,危害他人生命,只因受害者幸运未亡,就可以让肇事司机逍遥法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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