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新闻网讯(记者 冯方雄)1月13日,记者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南充市辖三区(城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将从2016年2月1日起正式执行,阶梯价格设置为三档,一档为1.835元/立方米,二档为2.202元/立方米,三档为2.753元/立方米。
记者了解到,我市城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气量设置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基数为410立方米/户/年及其以下(含410立方米/户/年);第二档用气量基数为410-620立方米/户/年(含620立方米/户/年);第三档用气量基数为620立方米/户/年以上。一档为1.835元/立方米,二档为2.202元/立方米,三档为2.753元/立方米。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市辖三区(城区)计价的实际情况,阶梯气价计价周期以年为单位。用气量在周期之内可累积、可结转,在周期之间不累积、不结转。阶梯气价将从2016年 2月1日起抄见量执行。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当地居民第一档与第二档气价的平均水平执行,即与第一档气价保持1:1.1的比价。同时,为了鼓励居民用气的户表改造,合表用户居民生活用气不实行阶梯气价,用气价格与第一档气价保持1:1.1的比价,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及合表用户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为2.019元/立方米。
“为体现社会公平,充分考虑困难家庭的承受能力,减少实施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后对其影响,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的居民生活用气均执行第一档气价。”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同时为了配合阶梯气价的推行,我市各燃气企业还将加快实施居民用户“一户一表”改造,全面落实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并在“一户一表”改造中积极推行智能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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