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家中坐 祸从天上来
张申奎户受害一年奔波得个5.6万元的赔偿意见。
我是会东县乌东德镇白鹤村七组社员,现年42岁,联系电话:13684375215
我户2003年新建一楼一底空心砖砖木结构房屋,底楼是三间门面,经营门窗制作生意,面积261㎡,在房背后建有畜圈三间,常年饲养猪、马、鸡只。第一楼则是我户住房。
2014年旧历10月15日中午15时许,我户正在忙碌做生意,承接鹿鹤乡大山村张春银洽谈在我户门面销售微耕机的事,突然,房屋剧烈震动,伴有物体受损的巨响,我以为地震,就拉起张春银奔跑,惊魂片刻,张春银说“不是地震”。我们战战兢兢接近房屋,看见房顶被巨石砸通两个大洞,其他瓦块被碎石泥沙砸落为筛子,楼上屋内锅、坛、罐等被砸碎,墙体被巨石、碎石砸击开裂多处,有一处被冲击一个大洞,底楼猪圈两间受损,当场打死一头猪(双方估价100斤),1只鸡。房背面的一株桃树(已挂果),被巨石砸击倾倒拨出根须……
灾难不是天灾,而是会东县水务局在新马灌区建设开凿水源点施工爆破所致,其爆破员无爆破证,现场施工无任何安全设施,无警戒线和爆破公示,突然起爆造成了距爆破点400米的我户房屋受重灾,相邻的七、八户房屋受轻灾的后果。
会东县乌东德镇人民政府介入善后事故处理,包庇事故不上报,对我户房屋已成危房仅提出修复解决,我户不服,奔波找镇政府几十次,辗转一年,除了我户搬住在“东村”烟站内暂住外,无任何安置方案,其门窗生意沿用原危房加工承做,但因炮击的危房因素,生意下降。
施工方新马灌区水源点人员曾兆海与我方谈了赔偿方案,价格从5万元调至5.6万元,但这点费用如何能弥补我户实际损失。按施工方的修复—治标不治本方案,今后房屋垮塌,势必要死伤人才是“事故”.
2015年8月3日,乌东德镇人民政府作出《人民调解协议书》,只认可施工方赔偿我户5.6万元损失(1、房背面墙体被冲一个洞,有轻微开裂;2、1间猪圈受损,打死1头猪,1只鸡;3、1株核桃树损坏;4、屋内部份物资受损;5、修复工时费、物资费、临时居住租金、精神补偿等)。
这个协议是非法协议,我方不认可,对我方重建房屋约20万元以及门窗生意受损失约6万元相差甚运。
但镇政府叫我户不同意就走司法程序。
经咨询,房屋鉴定费约需2万元,我户本已受灾,哪有钱交鉴定费?
施工方非法施工,镇政府大事化小,我户的受灾损失难道就这样拖延下去?
特投诉
投诉人:张申奎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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