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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话说] 17岁学生赵港骨折后服毒死亡谁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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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9-29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7岁学生赵港骨折后服毒死亡谁来承担责任?


代理人报道: 赵港是赵冠洪的独生子,年仅17岁。家住安岳县永清镇芦茅村9组。在四川省安岳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读书。2015年5月6日,赵港与学校签订了《学生顶岗实习暨就业三方协议》(见附件1)。2015年5月中旬,学校老师带领赵港等学生去到佛山市钢煲厂实习。2015年6月10日9时许,赵港向佛山市顺德区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昨晚被打。公安机关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书称:据了解,赵港2015年6月9日17时许在钢煲厂饭堂打饭时与张纯凯女朋友有身体接触,张纯凯认为赵港的行为是故意的,于是双方发生争吵打架。在争吵打架过程中,赵港被划伤(轻微伤)。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张纯凯一次性赔偿赵港医药费人民币叁佰元;二双方承诺今后不再追究此事的法律和经济责任。(见附件2)事发后,带队老师没有告知学生家长而是继续安排赵港上班实习。不知道什么原因,赵港去实习时父亲给了500元钱,后又两次要求父母打款1100元人民币(见附件3)。

    2015年8月7日,赵港闷闷不乐回到家中。白天黑夜都睡到床上不与父母公公奶奶谈话,连续睡了多天,吃饭都是奶奶送到床边。父母忙着给儿子修新房,赵港也不帮忙。2015年8月20日晚上8点40左右,父亲发现赵港失踪,一家人立即寻找。次日7点过,父母在坡上发了赵港的尸体。在清理遗物时,发现赵港包内有在广东的门诊病历资料、医院照光片、派出所调解的协议书。(见附件4)。这时,父母才知道赵港在广东实习地与被人打伤、治病、要钱、以及回家卧床不起、服毒死亡的原因。但是,之前学校带队老师从没有向学生父母告知赵港被人打伤的事情。赵港本人也一直没有向父母诉说此事。当日11点,赵冠洪报了警。警察来了从赵港手机上发给同学的短信内容发现,赵港是想不通喝农药死亡。法医检查赵港尸体,摸到赵港尾根骨折。随后,申请人将赵港在广东医院2015年7月2日的照光片送医生看了,医生说,从该光片上显示,赵港尾根骨折。和法院检查的结果一致。

  根据证据证明的客观事实,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条、《民法通则》第13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等规定,本案责任划分适用混合过错责任原则。对于赵港的死亡,学校、工厂、打人者、赵港本人和父母都有一定的过错。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6条、第2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赔偿项目结合2015年5月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相关责任人应当共同对赵港的死亡承担下列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其中:死亡赔偿金:487620元=24381元/年X20年;被抚养人生活费:父、母生活费276240元=6906元/年X40年、公赵贻祥75岁、李烈贵70岁,义务人4人。故生活费为25897.50元=6906元/年X15年/4人丧葬费22848.50元、精神抚慰金30000元、交通费等费用3000元。以上合计845606元。

赵港死后,其父母多次请求学校解决无果。2015年9月28日,死者父母及其委托代理人向县教育局递交了调解申请书。恳请依法解决。请求媒体和网友关注。          赵冠洪联系电话:13550670021,   2015年9月28日


17岁学生赵港骨折后服毒死亡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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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5-9-29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 请 书

安岳县教育局人民调解委员会:

申请人赵冠洪,男,生于1975年4月18日,汉族,住安岳县永清镇芦茅村9组,系死亡学生赵港父亲,联系电话:13550670021,  

申请人匡廷琼,女,生于1975年9月4日,汉族,,住安岳县永清镇芦茅村9组,系死亡学生赵港母亲。15182153230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四川省安岳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法定代表人张革,校长。

    请求事项:请求立即调解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因儿子赵港死亡所产生的:死亡赔偿金(含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丧葬费、办理丧葬期间的车旅费、误工费等费用的相应部分费用。

     事实理由:赵港是申请人的独生子,年仅17岁,在安岳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读书。2015年5月6日,赵港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学生顶岗实习暨就业三方协议》(见附件1)。2015年5月中旬,学校老师带领赵港等学生去到佛山市一工厂实习。2015年6月10日9时许,赵港向佛山市顺德区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昨晚被打。公安机关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书称:据了解,赵港2015年6月9日17时许在钢煲厂饭堂打饭时与张纯凯女朋友有身体接触,张纯凯认为赵港的行为是故意的,于是双方发生争吵打架。在争吵打架过程中,赵港被划伤(轻微伤)。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张纯凯一次性赔偿赵港医药费人民币叁佰元;二双方承诺今后不再追究此事的法律和经济责任。(见附件2)事发后,带队老师没有告知学生家长而是继续安排赵港上班实习。不知道什么原因,赵港又两次要求父母打600元、500元人民币(见附件3),

2015年8月7日,赵港回到家中。白天黑夜都睡到床上不与父母公公奶奶谈话,连续睡了八天,吃放都是奶奶送到床边。父母忙着修房子,赵港也不帮忙。

2015年8月20日晚上8点40左右发现赵港失踪,一家人立即寻找。次日7点过,父母在坡上发了赵港的尸体。在清理遗物时,发现赵港在广东的门诊病历资料、医院照光片、派出所调解的协议书。(见附件4)。这时,父母才知道赵港在广东实习地与被人打伤、治病、要钱的原因。但是,学校带队老师没有向申请人反映赵港被人打的事情,赵港本人也一直没有向父母说此事。当日11点,申请人报了警。警察从赵港手机上发现,赵港喝了农药死亡。法医检查赵港尸体,摸到赵港尾根骨折。随后,申请人将赵港遗物在广东医院2015年7月2日的照光片送医生看了,该光片上显示,赵港尾根骨折。

    根据上述客观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赵港的死亡被申请人学校存在一定的过错,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6条、第22条的规定,学校等当事人应当对赵港的死亡承担下列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其中:死亡赔偿金:487620元=24381元/年X20年;被抚养人生活费:父、母生活费276240元=6906元/年X40年、公赵贻祥75岁、李烈贵70岁,义务人4人。故生活费为25897.50元=6906元/年X15年/4人丧葬费22848.50元、精神抚慰金30000元、交通费等费用3000元。以上合计845606元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求贵局依法调解。否则,申请人将到国务院和教育部告状,请记者曝光。

此致

                申请人:                  2015年9月28日

附件:申请书副本一份,身份证二份,协议书二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9 09:37
学生实习期间,管理责任当属实习单位和校方共同。学生无论为何遭受伤害,事故发生后,实习单位和校方都有责任即刻通报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否则实习单位和校方对事故造成的后果都难逃其责。

发表于 2015-9-29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山警察都调查了,应该问他们的调查结果才知道真相

发表于 2015-9-29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赵港的死亡,学校、工厂、打人者、赵港本人和父母都有一定的过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9 10:42
带队老师尽职了吗?为啥不告知家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9 11:11
为什么校方不告知家长

发表于 2015-9-29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责任人应当共同对赵港的死亡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发表于 2015-9-29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带队老师失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9 15:58
校方咋说嘛

发表于 2015-9-29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不同意赔偿,建议走司法途径

发表于 2015-9-29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应当承担学生死亡的过错责任

发表于 2015-9-29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生无论为何遭受伤害,事故发生后,实习单位和校方都有责任即刻通报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否则实习单位和校方对事故造成的后果都难逃其责。

发表于 2015-9-29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带队老师尽职了吗?为啥不告知家长!带队老师尽职了吗?为啥不告知家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9 23:29
两个月前与人打架,回家一周后服毒自杀,学校有好大的责任吗?学校告诉家长学生在外与人发生冲突与学生回家自杀有因果关系吗?人死了值得同情,学校让学生以实习为名来赚钱固然可恶,但被胡带过之流用来炒作狮子大张口,到头来得不偿失!我们可以看到学校是不可能承担赔偿责任的。
发表于 2015-9-30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胡带过,这回又想去编多少钱呢?关注胡带过,建议胡带过走司法程序嘛

发表于 2015-9-30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康乃馨的天空 发表于 2015-9-30 10:33
看看胡带过,这回又想去编多少钱呢?关注胡带过,建议胡带过走司法程序嘛

不要转移目标,本案最终可能打官司,目前,只是按照程序先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节约资源,减轻死者亲属的负担。如果教育局能调解好,当然是各方最希望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30 13:31
哪个转移了目标?说来说去还是小糊娃去编钱钱,搞不好死者家属最后得到手的钱(不管是赔偿也好、资助、赞助、补偿、慈善捐款也罢),还没得小糊娃所谓的代理费多!小糊娃在高兴数钱时会在他所谓的博客里记下又一个上当的包谷!

发表于 2015-9-30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网站,几乎是瞎扯,没爆料什么实在的东西,越来越没什么可关注的内容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30 17:34
该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吗?学生被挨打后受到了怎样的对待,又是怎样一步一步走向自杀之路。诶~悲剧。活生生的人,被现实给害好惨。人吃人的社会,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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