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5年3月份在回风长林嘉苑预订了4号楼一套房屋并交了8万的订金,当时开发商承诺今年年底交房,但是在6月份的时候,他们的预售许可证都还未办下来,房子基础也都没有建好,并告知我们要明年年底才能交房。由于家庭和工作原因急切需要住房,于是当时我提出了退房,他们不同意,我就联系房管局,不知道是我没找对人还是怎么回事,辗转联系,最后得到的是一个执法大队的电话,而且是找不到人的。我只好再去售楼部协商,最后他们给我了一份退房申请让我们签字,上面注明60个工作日就给予退款。在9月16日(60个工作日已到)我去拿钱的时候,他们负责人说等几天去,我在9月21日(星期一)再次到售楼部,负责人告知这个礼拜能把钱退给我,并告知会给我打电话。我在9月24日(星期四)早上去提醒他们的时候,他们负责人说今天下午就能拿到钱,并再次告知会给我打电话。但是到目前(2015年9月24日23时35分)仍没有回复。他们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售房,这实属违规,约定的给予退款时间一变再变,这实属于欺骗。我们都是在外打工,挣得都是血汗钱,现在想回家乡工作,结果摊上这样的事,让我一家人都感到无奈和失望。望各位网友帮忙出出主意,同时也希望相关领导不要让这些违规的行为太过分的,毕竟巴中的老百姓更为不容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