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神1及广大的网民朋友:
一、首先声明帖上照片墓碑不是网上所说的由我所修。
帖上提供照片所修墓碑系三所坟,左边系我爷爷的坟墓,右边即相邻申诉方边系我男祖祖和女祖祖的坟墓。我婆婆也已去逝,因该处位置无法再安葬,故无法按照传统习俗和爷爷两个老人相邻而眠。我爷爷和婆婆共有6个子女,养育儿女一生艰辛。特别是爷爷的坟头石系乱石所垒,两个姑姑春节和其它时间来上坟时,看到伤心不已,多次要求修建墓碑,说虽然是嫁出去的女,但这个地方是她们的出生地,希望后人记住她们。加之父辈们年事已高,想在有生之年尽到自己的孝心。所以,经他们六兄弟姊妹商量后,共同筹资,于去年8月开始为他们的父母和爷爷婆婆修建墓碑。因天气下雨,从马渡乡买石料运至坟地到墓碑修好,断断续续近2个月。父辈为其爷爷、婆婆和父母修墓碑尽孝道我们能说不该吗?这事是我能要求和安排的吗?我觉得这与我没任何关系。修墓碑期间,我从未回过老家,更没有到坟地去看过如何修建。这期间申诉方的大哥罗显松及大嫂(我从小就叫的哥哥和嫂嫂)一直在家并知道此事,从没有对该事情提出过任何异议。
二、坟墓所葬位置与我没关系
女祖祖去逝时我还未出生;男祖祖去逝时,我大概有2岁,根本就没记忆;爷爷去逝时,我未成年,只有10来岁。所以选择墓地位置与我没关系,并且所葬位置从下葬至今申诉方任何人没提出过异议。
三、关于帖上所说,我给乡政府人员(王乡长,李站长)指示:“你们乡政府连这点小事都压不下去吗?你们要尽快摆平!否则……”
我给哪个王乡长、李站长发过“指示”,指示的什么?至今我是一头雾水。大家试想,我就是巴中全市众多工作人员中的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我凭什么去发“指示”,就按申诉方所说的发“指示”,哪个会听?现在是法制社会,是讲理讲法讲证据的社会,没有哪个工作人员敢去违背法律法规乱作为。所以,我请求组织和所有关心这件事的人去核实这句话的真假,如果我有帖上所说的事,我愿承担一切责任,因为我个人的荣辱是小事,不能给我们的党和政府抹黑,同时也给帖上说发指示的王乡长和李站长一个清白。
四、关于罗炳深的祖父罗光清之山墓扩建后,其山碑面坟头座落重压在我曾祖母徐永珍坟上,占长1.5米,宽1.2米,计1.8平方米。
帖上图片左边是我爷爷罗光清的坟墓,右边是我男、女祖祖两所坟一起,与申诉方相邻的坟是我女祖祖的坟,下葬于此已有50多年了,并非我爷爷之坟墓,按我父亲所讲,当时葬我女祖祖时,该处为平地,否则无法下葬于此。如果按申诉方所说,占其曾祖母边宽1.2米,减掉1.2米后,我男女祖祖的两所坟墓到底有多宽呢?大家帖上现在看到的是三所坟,左边是一所,右边是两所坟,而不是一所坟,更何况修墓碑所砌条石是从原右边垒坟石上砌起来的,这点我也恳请进行实地核实,也可以去调查我老家社上的老年人,以了解真实情况。
五、“如果再这样,我要向过去对张开武那样整死你”。
这句话,不但是一句极不负责的话,同时也是有违社会公理的话。张开武同志与我家同社,且系我的长辈,20多年前,曾因我们家安装打米机等农用设备,与其有利益冲突与我父母发生争执,后经乡人民政府解决,两家关系和好。他是因病去逝的,人吃五谷杂粮,谁敢保证不生病,因病去逝是很正常的事,现在申诉方说成是被我们整死的,此话之意,暂不往下想,我方也保留对该话的追责权,不然,会影响我们家与其家人的关系。也有辱我们家真诚待人、乐于助人、以心待心的待人之道。
六、当时罗炳深的二叔罗如宗不但不接受乡领导上的解决,反而还凶狠动手打罗显松,就当着乡长王绍波及各位领导面打。并且说:“莫说你乡上来解决,你就是找省上来解决我都不怕”当时罗炳深通电话也是如此,不管到哪里去,我奉陪到底,真是弱肉强食,嚣张之极,目无法纪。
上述这件事,时至今日,我才知晓。我看帖后从我父亲处了解到事情的原由:罗显松系申诉方罗显贵的大哥,与我同辈份,在乡村两级干部一起组织解决该问题过程中,辱骂我二爹罗如宗,还骂我早已去逝的婆婆,语言极其难听,天底下辛劳养育子女的母亲有什么错,何况是一位已经去逝的老人,我二爹已是63岁的老人,作为长辈,气不过,作了一个要去教育他的架势,但并没有真的去打他。说当时给我打电话,这纯属无稽之谈,根本就没有给我打过电话。这件事,从今年9月初申诉方开始提出异议至今,我父亲很少与我提及,也不准我参与进来,说是他们前辈人的事,与我无关,他老了以后的事才该我管。申诉方的二哥罗显述给我打过电话,我表明过我的观点,系上辈人的事,我无法参与,如果是我父辈的事,我不推辞。帖上说解决当时给我通电话,可查通话记录,我根本就没打过电话,更不存在我所说的什么话,这个可了解在场解决问题的乡、村干部。
今天看到这个帖子,我惊悲交加,惊的是为什么一定要把这个死者去逝埋葬时还没有出生的我拉进去;悲的是,现在把有财政供给关系工作单位的人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作为解决一些事情的要挟者。难道有这种工作单位的人有错吗?说不定这类工作人员中哪一个不知在哪一天也会被他无能为力的什么事牵扯进去。
“我们是法制社会的中国公民,我们讲规矩,讲程序,理性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我很赞同申诉方的代表“巴神1”这句话。我们对任何事情都要做到遵守法律、理性思维、尊重事实、找准对象、相信政府、法制伴我们前行。这件事村上主任、书记出面解决,申诉方不同意解决方案;乡政府提出解决办法,申诉方仍不同意,总想把我扯进这个事情中去,如果我不出面或我们家不依从他们的要求就要在网上不断的炒我,今天说我这些莫须有的“猖狂”,明天还可能会有其他些“猖狂”。今天我在这里把这些情况告诉大家,我觉得事非曲直,自有政府、法律公断,勿需我去过多为自己解释。上午我也同申诉方罗显贵通过电话,刚才我又同“巴神1”(也就是罗显松哥的二儿子,我把他叫侄儿)通电话,给他们说,这件事与我没有关系,我无法参与此事。他们的意思都是说我们家里不满足他们的要求,如果我不回去处理好,就有我好看的。难道一个纯农民儿子的我,十年寒窗苦读拥有这份工作有错吗?如果这样的话,我真替有我同样工作的同志担忧。
最后我给侄儿巴神1说几句,我们一样,都是中专毕业生,只是工作单位性质不一样,我在事业单位工作,你在深圳大企业工作,都是国家给了我们生存和发展的平台,我们应该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为社会创造价值上,用在为他人服务上。说到认祖,我的理解是,我们的血缘隔得并不远,也可说是我们共同的前辈;说到管家里的事,别说我俩,就是所有的人也不能上管几代,下管几代吧。摸着良心说,除开这件我管不了的事,我们之间以及我与你们的家人之间是非常友好和友爱的吧!我们要吸取历史教训,记住“本是同根生,何必去相煎”,毕竟那里有我们太多的记忆和回忆,叶落要归根嘛,不然,我们百年过后,我们见到共同的祖先,会受责骂的。
祝巴神1工作顺利,也非常感谢各位对这件事情的关心。
罗炳深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