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残联 协兴中心卫生院联合回复
尊敬的各位网友:
关于网友提出的系列疑问,现做如下答复:
1、广安区残联和协兴中心卫生院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9号)精神,根据广府办发【2012】45号《关于印发广安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中要求。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国家扶持医疗机构的发展,鼓励多种形式兴办医疗机构的规定,切实加强广安区残疾人康复事业,在原来广安区协兴中心卫生院眼科门诊部基础上增设了中西医结合科服务于康复项目。该项目是经过了广安区和协兴园区两区相关部门同意后依法开设的。
2、协兴中心卫生院自从开设脑瘫、智障患儿康复治疗以来,坚持依法依规执业,治疗的效果以患儿及家属的鉴证为准。
3、感谢网友建言献策,以促进改进和推动工作。欢迎“可笑可笑,是/否”网友到现场实地查看,以解心结。
4、希望网友依法建言献策,尊重事实,维护权益。
5、欢迎网友来电咨询:广安区残联:2232715
协兴中心卫生院:8329158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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