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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英伦城邦》小区开发商的入伙通知书上写 代缴契税 信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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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6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帖者利益相关: 英伦城邦住户

内容事项 :

《英伦城邦》入伙通知书最后一页缴费通知

《英伦城邦》入伙通知书最后一页缴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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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26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英伦城邦的入伙通知书上,以书面性质写明,会收取多项费用,其中对其他费用无任何异议,但是对 代为交纳 契税  存在疑问。

根据对国家法律精神,我市最新住房管理、税务政策的理解,对这两项费用的收取和代缴存在疑问,特此发帖询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通知》(国税发[2014]137号)规定,2005年1月1日之后,各级征收机关一律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征契税。若发现开发企业有强制代收契税的,业主可持相关证据向地税部门反映。

据此,本人于 2015年6月26日上午,就关于代收契税的情况,电话了 12366 (税务热线),转 2 (地税),转 0 (人工服务)得到的结果是,税务机关没有委托任何开发商代为收取。


依法纳税人人有责,对于缴纳金额无任何异议。但对于视国家法律、地方法规于不顾,此违法行为,特此向税务机关和媒体进行第一时间举报,避免国有资产受到不法行为的伤害造成损失。

发表于 2015-6-26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胆大包天;敢违反国家法律;希望一查到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6 12:05
我是业主,顶起,请相关部门严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6 12:05
我是业主,顶起,请相关部门严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6 12:05
天缘好样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6 12:06
给国家交的契税为啥要给开发商,还没得发票这些,万一他们挪用了,我们找谁,难道还让我们再交一次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6 12:08
还要先交钱再验房,搞个喘喘,交了钱房子不合格,还的认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6 12:09
税务局的给我们撑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6 12:11
我也是业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6 12:12
代收没有道理的,开发商把钱拿跑了怎么办呀

发表于 2015-6-26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财大气粗且万能的地产开发商法律、规则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夜壶,对他们有利就用一下对他们不利就百般规避甚至顶风抗法。支持英伦城邦业主依维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6 12:18
强烈谴责无良开发商,还业主一个说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6 12:22
请政府部门为各位业主撑腰,开发商太猖狂了想怎么干怎么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6 12:27
太黑了1。又是一个大坑!

发表于 2015-6-26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出卖人拒绝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责任确认函
南充兴源环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人系南充市英伦城邦一期12栋1901室业主。我于2013年12月12日与贵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付清了合同规定款项。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贵公司应于2015年06月30日前将房屋交付于本人,本人于2015年06月15日收到贵公司寄送的 《英伦城邦住宅入伙通知书》 , 通知我2015年06月26日到南充市英伦城邦售楼处进行交接。我于2015年06月26日前往贵公司指定现场办理交付手续。
在交接过程中,我方要求你方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确认房屋是否具备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但你方单方面以*****************为由、拒绝出示上述证明文件中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单方要求先交付契税、物管费、建渣清运费、装修管理服务费、生活垃圾费等费用后方能办理验房手续,拒绝我方对房屋及小区环境进行检验,使我方无法确认房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以至房屋交接无法完成。故此,我方要求你方立即履行房屋交付义务,确认符合合同规定以便进一步办理交付手续,否则你方应承担延期交房的全部违约责任。
如果你方对本函件陈述事实有异议,请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同你方认可上述事实。  
特此函达!
业主:           
2015年06月26日

发表于 2015-6-26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出卖人拒绝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责任确认函
南充兴源环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人系南充市英伦城邦一期12栋1901室业主。我于2013年12月12日与贵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付清了合同规定款项。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贵公司应于2015年06月30日前将房屋交付于本人,本人于2015年06月15日收到贵公司寄送的 《英伦城邦住宅入伙通知书》 , 通知我2015年06月26日到南充市英伦城邦售楼处进行交接。我于2015年06月26日前往贵公司指定现场办理交付手续。
在交接过程中,我方要求你方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确认房屋是否具备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但你方单方面以*****************为由、拒绝出示上述证明文件中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单方要求先交付契税、物管费、建渣清运费、装修管理服务费、生活垃圾费等费用后方能办理验房手续,拒绝我方对房屋及小区环境进行检验,使我方无法确认房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以至房屋交接无法完成。故此,我方要求你方立即履行房屋交付义务,确认符合合同规定以便进一步办理交付手续,否则你方应承担延期交房的全部违约责任。
如果你方对本函件陈述事实有异议,请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同你方认可上述事实。  
特此函达!
业主:           
2015年06月26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6 12:32
地税局明确答复不准开发商代收税。挪用税款,开发商违法犯罪。先缴费再看房的做法也是这种黑心商人才做得出来。业主联合起来。拒绝一切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为改变南充这种房地产交付模式而努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6 12:34
尼玛的开发商穷疯了啊!有隐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6 12:35
这开发商都是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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