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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欺辱少女在美要坐牢,在华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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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6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一则中国小留学生在美绑架、欺辱同胞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以“大姐大”、18岁的翟某为首的多名中国高中留学生绑架了两名同样来自中国的少女,拳打脚踢,甚至拿烟头烫一名女生的乳头。令人发指的行为让“大姐大”和同伙面临多项重罪指控。而翟某从未想过竟然闯了一个可能“终身监禁”的大祸,认为这要是在国内,顶多被教训一顿。真是这样吗?

极尽侮辱之能的校园欺负在美国加州是重罪

侮辱同胞“一时爽”,面对牢房难嚣张

这些小留学生都干什么了呢?美国《侨报》报道,受害者之一的刘某出庭作证时表示,对她的残暴罪行包括扒光衣服、用烟头烫伤乳头,用打火机点燃头发、强迫她趴在地上吃沙子、剃掉她的头发逼她吃掉等。主犯翟某直到4月14日出庭还没弄清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在她看来这不过是在中国校园司空见惯的学生恶作剧或打群架之类的小事,充其量被校长发现后训斥一顿,顶多是记过,连开除学籍都轮不到,更谈不上被警方逮捕,还要坐牢,甚至“终身监禁”。

这张截图来自审理该案的美国洛杉矶高院网站,显示“大姐大”翟某面临着6项刑事罪名指控。它们分别是:一项折磨罪、三项绑架罪和两项殴打罪,前四项皆是重罪,尤以折磨罪最为凶猛,该刑罚最高能够判到“终身监禁”。翟某和另外两位成年犯刚满18岁,本案中还有未成年人参与,法官会先裁定这些15—18岁的学生走成人程序还是少年犯罪程序,再做相应处理,即使未成年也一样会被处罚。总之,每一个人都面临严厉惩罚,吓得共同犯案的12人中,3人逃回中国。

本案中男学生张某引人注意,他没有亲自动手欺负,可“大姐大”面临的6项罪名他也一个没落下。张某是“大姐大”的男友,事发当日,他负责开车,在女生动手的时候,在旁望风看热闹。然而,根据加州的法律,他也是共犯。

傻了的不止中国人,也有美国人。《世界日报》报道,犯罪嫌疑人杨某的代理律师Rayford Fountai说,折磨罪在美国十分罕见,他执业30多年来,这是代理的第一起。可见在美国加州的法律体系中,这些学生的欺凌手段非常残忍。

中国有许多更为严重的校园侮辱事件,施暴人连行政拘留都不用

近3个半月,媒体公开报道了17起校园侮辱事件,手段之残忍,远超留学生“大姐大”

震惊过后,“大姐大”非常不服气,在庭上公然表达对原告证词的各种不屑和不满,引来法官训斥。

到底在中国国内是不是如“大姐大”说的那样,不算个事儿呢?无奈国内校园欺凌的一手研究数据不多,更不提专门针对严重侮辱性质欺凌的研究了。为了得到答案,我们搜集了从今年3月(即“大姐大”案发的那个月)到6月14日期间发生或曝光的、媒体公开报道的严重校园侮辱事件。选取的标准是:1.双方当事人均以在校学生为主,排除社会青年、辍学少年;2.欺凌事件必须是带有严重人格侮辱性的,排除普通的打架斗殴、学生意气之争。结果,在这么严格的标准下,竟然有17起事件浮出水面。许多案例侮辱手段之残忍,让人瞠目结舌。

看谁长得丑就打谁、殴打至耳膜穿孔、扒光受害女生并拍多张暴露隐私部位的照片……桩桩件件都太疯狂了。这些案例中,中学生是绝对主力,很难想象十几岁的孩子会有这般“恶毒”。还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极端案例中,绝大多数的施暴者和受害人都是女生。一般人认为男孩比较淘气,爱打架,女生被欺负后也往往隐忍,家长也容易粗心大意。可事实是“大姐大”们不遑多让,并且,动不动拍裸照和视频的手段令受害者恐惧之至。

该行动了!现有的少年司法体系,多数的犯罪违法少年,法律只要求他们的父母严加管教,问题是孩子的“暴戾”很多时候正是拙劣的家庭教育产物。不管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还是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矫正制度,都是当下急切的。而校园欺凌往往是共同犯罪,学习美国的做法对帮凶们也加以责罚是应当的。当然,那些失职的教育机构和人员也该得到严厉的惩罚。值得借鉴的经验一箩筐,就看决心了。(腾讯 今日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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