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矫正同性恋的儿子,印度母亲不惜涉事“强奸”,也要将儿子从“逆天”的边缘挽救回来。关于这场“恋爱自由”与“为捍卫伦理而不惜违法”之间的拉锯,你希望谁能赢?你又希望加入哪方的阵营呢?
矫正强奸危害孩子身心健康
近来,一则关于印度母亲强奸儿子矫治其同性恋的新闻在世界媒体上引起热议。最初是6月1日,英国《镜报》发布了这则新闻。在印度同性恋是违法的,最高会被处以10年的监禁。因此印度家庭都非常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是弯的,家庭内部会对同性恋的成员进行“矫正强奸”(corrective rape)。
Vyjayanti Mogli组织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过去5年里类似的报道有15起。“我们相信真实情况比这个数字多得多,我们接到很多求助都不是因为他们被性侵,而是说要逃离自己的家。”该组织认为:“很多家庭内部的矫治强奸都没有被报道或者报案,甚至可能需要好几年,才能让印度社会在台面上讨论矫正强奸。”
台湾《自由时报》报道,据《印度时报》消息,过去5年LGBT危机干预团体在印度南部的特兰伽纳邦(Telangana)接获15起“矫正强暴”案件,涉案父母往往让家族成员来进行所谓的性取向“治疗”。而在班加罗尔,一名同性恋少年被强迫与母亲发生性关系之后,身心遭受严重创伤。
母亲强奸儿子可否入罪
母亲对儿子的强奸,虽然在某种程度违背了他人意志,使用暴力手段侵犯了他人的性权利,符合了强奸罪的犯罪客观要件。但根据我国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系强奸,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此,我国刑法将强奸罪的对象限定为女性;同时强奸罪的犯罪主体也是特殊的犯罪主体,即一般只有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才能构成强奸罪,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在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情形下,才能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因此,从我国刑法的角度来看,该母亲不符合强奸罪的主体要件,而且也属刑法的对象不能犯,是不可以定罪量刑的。
以“破法”而“护法”,该如何权衡?
如果母亲强奸儿子的行为,在印度能够被刑法处罚,那么其行为的实质无异于,是用自己的违法行为来惩罚另一种违法行为,而且两种行为同样得不到道德支持。那么对于此种用“破法”来“护法”的行为,应该得到支持吗?
为了维护国家禁止同性恋的法律,而不顾刑法对强奸行为的制裁,虽然其行为的目的具有道义上的可赞性,但是毕竟是违法的,仍然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或许正是因为不忍儿子惨受监禁,所以母亲才尴尬的选择“强奸矫正”!然而,这样的选择,无疑是让已然“违法”的孩子更是罪孽深重。都知道在紧急避险中,对同为侵害法益的行为有“两害相权取其轻”之说,可是即使在印度,我也相信法律对同性恋的容忍,要比法律对强奸要宽容的多,更何况此情况无法适用紧急避险!
同性恋的尴尬,造就了如今更为尴尬的“强奸”奇闻。当小孩逃脱不了来自亲人的性侵,那么可想而知其心灵将蒙受怎样的阴影。同样是为了保护孩子,如果一定要用人伦来惩罚孩子的天真,我宁愿选择允许孩子同性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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