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权压法,撕毁协议,欺压百姓 我是广安区一名下岗职工,叫郑德华,下岗后联合多名职工买下一个小修理厂位于广安区城北岔马路片区。2010年以来,广安区政府拆迁办,重点采用欺、哄、咋等手段。不惜动用公安、税务等相关权力部门,采用突击查账是否偷税漏税、拘留恐吓等违法方式,诱逼我们与广安区政府开办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建设总公司”签订了【城市拆迁产权调换安置协议书】及【补充协议】。 该协议签订后,广安区政府拆迁办、重点办、广安区住建局欺骗我们,给了我们部分安置费。我们按照协议规定把修理厂搬迁了,但是政府部门拒不执行协议,不把余款给我们也不给我们办土地使用证,我们多次上访无果、欲哭无泪、时间长达近两年之久,给我们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和心里负担。并且于2014年春他们恶人先告状,他们知道法院是自己开的,政府公司告我们不交土地,我们反诉政府公司不给余款、不给我们办土地使用证。连普通老百姓都知道是政府不要脸,广安区国土局不愿意向市国土局交钱办土地证给我们。2014年7月的一天,广安区法院叫我们双方去宣判时,法官突然改口,暂不宣判。后来我们得知广安区政府个别领导打电话 干预司法、不准法官按原合议意见宣判。他们以权压法,不准判我们赢官司。故导致2014年11月27日,法院给我们判了一个既不得罪广安区政府,又不判我们输的模棱两可的判决书。 更可气愤的事,近日广安区还作出了违反市规划局的【51160120140009】号文件规定{置换后的土地容积率为3.5}.将我们置位于岔马路片区。置换后的土地容积率强行改成2.2. 各位网友、各位领导、现在全国提倡法制社会、依法治国,我们是下岗职工,我们是弱势群体,我们无处伸冤。政府部门个别领导为了个人政绩,以权代法,干预司法公正。在拆迁安置补偿未完成的情况下。个别领导强行想非法拆迁。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产生活。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得到应有的合法的安置补偿费、及土地使用证。现在我们把我们与政府公司签订的【城市拆迁产权调换安置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判决书发给你们,请你们来评评理。 谢谢 下岗职工代表;郑德华、侯世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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