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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强行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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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3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权压法,撕毁协议,欺压百姓
我是广安区一名下岗职工,叫郑德华,下岗后联合多名职工买下一个小修理厂位于广安区城北岔马路片区。2010年以来,广安区政府拆迁办,重点采用欺、哄、咋等手段。不惜动用公安、税务等相关权力部门,采用突击查账是否偷税漏税、拘留恐吓等违法方式,诱逼我们与广安区政府开办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建设总公司”签订了【城市拆迁产权调换安置协议书】及【补充协议】。  
  该协议签订后,广安区政府拆迁办、重点办、广安区住建局欺骗我们,给了我们部分安置费。我们按照协议规定把修理厂搬迁了,但是政府部门拒不执行协议,不把余款给我们也不给我们办土地使用证,我们多次上访无果、欲哭无泪、时间长达近两年之久,给我们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和心里负担。并且于2014年春他们恶人先告状,他们知道法院是自己开的,政府公司告我们不交土地,我们反诉政府公司不给余款、不给我们办土地使用证。连普通老百姓都知道是政府不要脸,广安区国土局不愿意向市国土局交钱办土地证给我们。2014年7月的一天,广安区法院叫我们双方去宣判时,法官突然改口,暂不宣判。后来我们得知广安区政府个别领导打电话 干预司法、不准法官按原合议意见宣判。他们以权压法,不准判我们赢官司。故导致2014年11月27日,法院给我们判了一个既不得罪广安区政府,又不判我们输的模棱两可的判决书。
更可气愤的事,近日广安区还作出了违反市规划局的【51160120140009】号文件规定{置换后的土地容积率为3.5}.将我们置位于岔马路片区。置换后的土地容积率强行改成2.2.
各位网友、各位领导、现在全国提倡法制社会、依法治国,我们是下岗职工,我们是弱势群体,我们无处伸冤。政府部门个别领导为了个人政绩,以权代法,干预司法公正。在拆迁安置补偿未完成的情况下。个别领导强行想非法拆迁。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产生活。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得到应有的合法的安置补偿费、及土地使用证。现在我们把我们与政府公司签订的【城市拆迁产权调换安置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判决书发给你们,请你们来评评理。
      谢谢
  下岗职工代表;郑德华、侯世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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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3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3 13:55
其他人怎么搬走了,  钉到哪儿好玩吗,  严重阻碍了叉马路片区发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3 14:00
枣山片区强拆的多了,修广安南站时拆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3 14:05
修广安南站时枣山片区强拆了好多家,拆迁户至今还有上千户未得到安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3 14:16
楼主谦虚了,你一亩地都可以修1465平方米房子了,按一平米4000算,都是5860000元,给你那2.2容积率都算高的了,知足吧,还下岗工人,不说了,工头喊我搬砖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3 14:22
我家是2012年修站前大道拆的,当时规定按人均35平方米还房,多余面积按480元每平方付(楼房)赔偿款。2013年我们木桥村又拆了一批,多余面积赔款为880元(同类型同生产队的房屋两种赔法),拆迁户不满多次去市政联名上访,政府都没给个合理解释,弄的拆迁户哭笑不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3 14:28
我家是2012年修站前大道拆的,当时规定按人均35平方米还房,多余面积按480元每平方付(楼房)赔偿款。2013年我们木桥村又拆了一批,多余面积赔款为880元/平米(同类型同生产队的房屋两种赔法),拆迁户不满多次去市政联名上访,政府都没给个合理解释,都拆了三年多了至今还未得到安置,弄的拆迁户到处高价租房还受房东的气搞的人哭笑不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3 14:39
政府搞建设谁受益最大?拆迁办和村官!我们村的两任村官平常啥也不干,当了二年官房子修好了不说还能买上几个门面,年前被区上抓去审查吓的当场晕倒,结果退了赃款,关了几天照样当官。什么世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3 14:57
政府要换血最好先从基层换,现在各省大学生回乡当村官多的是,有文化的官见识多,讲道理,比大字不识连份政府文件都看不懂的土皇帝好的多。中国村官就牛B说不起,惹不起,惹到了不分清红皂白骂死你,大字不识不讲理,找双小鞋害死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3 15:16
政府建设也养肥了另一部分人,明明自己家人口多穷的连房都不起,听说要拆迁花钱找关系把住在乡下的老丈人老丈母的户口迁到自已名下分土地款分房子,据我所知枣山片区就有多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3 15:28
我知道在这论坛逛的有不少的网友是政府部门工作的,首先声明!本人说的话并非造谣生事,具体情况自己去查,还拆迁户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5-5-23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的拆迁赔偿都是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并且从我个人了解来看,你的赔偿算很不错的了,2、2还是很高了,我身边看到的大部分还是1点几的赔偿。

发表于 2015-5-23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足吧,现在大家都想靠拆迁赔偿发财致富,咋可能嘛~政府能征收到你的土地,算你运气好,哪个拆迁户不占政府的便宜哦。

发表于 2015-5-23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的有理,有的人拆迁发家致富,还不知足,东扯西扯,不但想挖一个金娃娃,还想挖两个金娃娃,逗是不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3 15:43
现在折迁一大现象就是,不征用的时候就是一粑狗屎,但你一征用要拆迁他就是黄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3 15:46
占毛的个便宜,、枣山镇木村,建民村,旭岩村离市区不到10公里,交通条件也不差,修不修铁路我无所谓!拆迁占土地,一个小孩安置费11000元,买断了人家子子孙孙维持生活的命根,叫人怎么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3 15:50
没征地时,我们家种蔬菜卖一年都能挣好几万。

发表于 2015-5-23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岔马路片区拆迁,是正确的,因为这个片区建筑陈旧,已成危房,也不能跟上时代步伐,拆迁对所有住户都是有利的,并且所有拆迁户都有受益,同时能给我们展示新的城市面貌。
903

发表于 2015-5-23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郑德华,正义在你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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