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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新闻] 小娃儿,要学好,法制年代,不能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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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30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初中生,正值青春年华,本应该在学校好好学习。但是,南充市营山县一名初中生,竟在短短十日内,5次抢劫他人财物,共计100元。虽数额不大,但已触犯法律。案发后,主犯张某辍学潜逃深圳,于去年12月被深圳警方抓获。近日,营山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胆大



  16岁少年 多次抢劫

  1995年出生的张浩(化名),是南充市营山县人。他本是某中学初三学生,但整天游荡于各个网吧。但是,他毕竟是学生,没有多余的闲钱整天泡网吧,也不敢向家里伸手要钱。于是,在2011年3月,他找到同学杨某、何某等六人,商量着“弄点钱”。

  2011年4月2日晚10时许,张浩等六人来到营山县西干道兴隆市场,在蹲点半小时后,遇到了散步回来的屈某夫妇。他们遂上前将其拦住,威胁到:“把钱交出来,不然就打死你们。”屈某见对方是几个小孩,便没放在心上。张浩见对方轻视自己的“实力”,便让兄弟们教训一下屈某。最终,屈某夫妇将身上仅有的55元现金交给张浩。拿到钱后,张浩以“大哥”的身份进行了分账,他自己分得5元,给5个“小弟”一人10元。

  在第一次行动成功后的两天内,张浩一伙又干了两票,先后抢得诺基亚手机和MP3各一部。因没有抢到现钱,张浩很是失望。于是,在2011年4月10日晚,他召集杨某、何某、彭某分为两组,分别寻找作案对象。当晚,先是张浩和杨某在营山县建华巷附近,采用武力威胁的方式,抢得一小学生10元钱。之后,张浩又与其余几人以同样的方式,抢得35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2011年4月2日至4月10日期间,张浩等人共计作案5起,抢得人民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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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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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30 16:05
妈老汉干啥去了?悲

发表于 2015-4-30 18: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4-30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留守娃儿多,真的没有一个好的管理办法,害了好多国人哦!

年味推荐官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23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5-4-30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留守儿童犯罪,是个问题

发表于 2015-4-30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孩子,在学校里,打不得,骂不得,一出点啥事,家长不检讨,动不动就找学校,这样的社会,这样的孩子,教育又能好到哪里去?纵观现在的小孩,为了不让父母生二胎,以自杀相逼,一点点不如意,以跳楼相逼,到底是孩子心理出问题,还是这个社会导致孩子出的问题,我们值得反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30 20:16
三年少了,这么小就抢劫长大了是什么人大家都知道,说不定三年后还会害人,不如多弄几年,营山根本就不需要这种人存在。

发表于 2015-4-30 21: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1 09:03
大人钱赚钱到了,后人完了,赚钱再多又如何?!悲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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