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南通市政协副秘书长王丽娟和南通市国资委副调研员张明鑫利用职权,与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向阳相勾结,凭借权力指使南通市国资委管辖的南通盐业公司高价购买南通建工集团开发的位于南通体育公园西侧的濠河经典苑店面房三间,帮助张向阳获取巨额利益达500余万元后,再为他们自己向张向阳索要以低于市场价40%的价格购买了濠河经典苑店面房一间,涉嫌共同贪污侵占国有资产和非典型性收受巨额贿赂。 2010年10月初,王丽娟、张明鑫向张向阳提出要“优惠”并指定购买位置极佳、紧邻主楼大厅西侧的濠河经典苑1001附1号店面房一间。张向阳为了感谢他们为其高价推销店面房有功,并回报他们为其获得的巨额利益,他按照事先的承诺满口答应,并直接指令下属开发公司将市场价每平方米3.5万元的店面房以每平方米2万元的低价卖给了王丽娟和张明鑫。 2010年10月9日,王丽娟同张明鑫的妻子康某某在南通建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号9375T879728667K5),以356万元的总价购买了建筑面积178平方米的店面房一间,变相获得差价收益267万元。随后王丽娟同张明鑫妻子康某某一起到南通市房产交易中心领取了房屋产权证。 王丽娟、张明鑫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买店面房后,将其中的一小部分出租给招商银行,收取年租金24万元。2013年7月1日起,他们又将店面房整体出租给苏州银行南通分行,收取年租金48.6万元。他们在2013年7月1日开始收取苏州银行租金的同时,又收取了招商银行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租金12万元和装修费用5万元。巨额的利益驱动难以填满张明鑫贪婪的心。2011年3月28日,张明鑫又要求张向阳以每平方米1万元(低于市场价50%)的价格购买了濠河经典苑北楼1701景观房一套(合同号:46ZX5NC279IZ4611),建筑面积216平方米,张明鑫又从中得到216万元的“好处”。 王丽娟、张明鑫身为国家公职人员长期与南通建工集团董事长张向阳官商勾结,利用职权为张向阳牟取利益,并进行利益交换收受张向阳的巨额贿赂,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现举报呈请纪检检察机关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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