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4日凌晨左右,南充联通某乡镇基站停电,本来南充联通在该乡镇的基站数量就很少,与电信租用一个基站(2011年数据),客户联通电话一直找不到信号,客户投诉志10010,10010声称基站停电,正在抢修。 直到下午17时左右,平常联通能有5格信号,此时才出现1至2格信号(可能是隔壁乡镇基站加大了信号发射强度),并且十分不稳定,随便打一个电话都要自动挂断,至晚上9时左右,信号恢复正常。 2015年4月15日上午,联通工作人员(手机号码)致电,咨询是否恢复正常,客户表示正常,并表示感谢。 2015年4月15日15时20分,联通工作人员(0817-10010)致电,咨询是否恢复正常,客户表示正常,并提出希望能返还不能正常使用收取的月租费。 -客户声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商家提供服务才能收费。 -10010声称电信条例规定故障48小时修复,无需给予补偿。 2015年4月15日15时24分,联通工作人员(0817-10010)致电,声称经领导同意,同意返还月租一天0.5元。 至此,客户要求返还的因基站停电未能使用的月租费得到了合情合理的返还,客户表示满意,希望联通多修点基站,搞好老用户满意度,这样才能跟移动(69元包1000分钟通话+1000GB流量)、电信(69元包1000分钟通话+1000GB流量)竞争。 火生动力 20150415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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