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琴,家住南充市嘉陵区乐鹏路,我于2015年2月9日在嘉陵区妇幼保健院住院并剖腹产下一女婴,婴儿出生后,经医院检查一切生命体征正常,新生儿记录评分为10分,但孩子于2015年2月11日在医院要求下,护士护理给孩子洗完第一次澡后,孩子侧大腿、臀部、左肘等多处出现水泡后溃烂,经我家人发现后,报告护士和医生,医生检查后说需观察治疗,2015年2月13日晚7时左右,我家人将孩子转去南充市中心医院新生儿科治疗,新生儿科以新生儿皮肤感染、新生儿皮肤坏死、新生儿低血钙症、新生儿低钾血症、新生儿高胆血红素血症、葡萄球样烫伤综合症等将孩子收入院治疗。经半余月的治疗,孩子创面结痂脱落,身体检查其他指标正常,病情基本好转,我家人于2015年2月27日将孩子从市中心医院接回家修养,孩子在市中心医院治疗期间,(孩子在嘉陵区妇幼保健院洗澡被烫伤一事)我家人曾到嘉陵区妇幼保健院去说理,院方态度较好,要求我们先将孩子治疗好后,将孩子的住院发票、病历等交给嘉陵保健院,然后再给我们协商解决处理此事,我们也以为嘉陵区保健院很有诚意,也就没有过多的收集医院责任方面的证据,当我们将嘉陵区妇幼保健院要求的资料交给我们后,他们现在却推诿说,市中心医院并没有直接说是烫伤,他们并没有责任,并解释烫伤样综合症也可能是孩子自身病毒所引起的,他们保健院拒绝承担任何责任,鉴于这种情况,我家人又到市中心医院新生儿科,医生说我们只负责对孩子的医疗,至于是什么情况造成对孩子烫伤感染,孩子到医院时已将超过24小时,我们也没有病因的结论,天啦!我们老百姓就医造成医疗事故,想维权咋这么困难呢?
我孩子出生才3天就受这么多苦难?医院却推得一干二净,我到其他医院了解到,我孩子在中心医院治疗中所开的药物,大多是治疗烫伤的,如果孩子出生时是病毒细菌造成的,市中心医院的全血培养5日却是无菌。我该怎么办?
希望各位网友及上级有关部门帮我呼吁一下,让嘉陵区妇幼保健院给我们一个说法,还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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