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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平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结“3.02”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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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6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32凌晨,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西段一出租房内发生一起杀妻戮子案。

案发后,市县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仲彬,市委副书记、市长蒲波,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周朝坤指示:一要做好死者善后工作;二要查清案情,注重舆论导向;三要将案侦情况及时上报。县委书记李映,县长张根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子奎就下步工作提出要求。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云生带领刑侦、行动技术支队负责人赶赴平昌指导案侦工作。副县长、公安局长罗保福迅速组织刑侦民警开展侦破工作。平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过艰辛努力,查清了案情,破获了案件,查明了本案犯罪嫌疑人系何东(男,34岁,通江县广纳镇万轮村人,已自杀)。

    经查证:任述琼(本案死者,女,32岁,平昌县得胜镇人)于199510月与得胜镇平江村的张某结婚,并生育任攀(本案死者,男,12岁,在校学生)、张某某。20049月,在外务工的任述琼与同在一地务工的通江县广纳镇万轮村何东同居,并于200510月生下女何纤纤(本案死者,3岁)。2008年底,何东、任述琼、任攀、何纤纤一家四口租住在江口镇新平街西段1774号张某的住房,何东在江口镇从事两轮运输。这期间,因何东不管子女,性格暴躁,多次与任述琼发生纠纷,任述琼多次提出与何东“分手”,加之任述琼的母亲黄元龙也再三要求任与何东分开过,与前夫张某复婚。何东多次扬言:“如果分手,我就把你全家杀绝”。31,黄元龙再次与任述琼商议分手事宜,并要求任述琼当晚就向何东摊牌,并且不能要与何东所生女儿何纤纤,从而使何东、任述琼的家庭矛盾进一步加剧。当晚,犯罪嫌疑人何东先后将其妻任述琼、儿子任攀、女儿何纤纤勒死,然后用刀片割自己手腕和颈部自杀,后上吊自缢。

    目前,任述琼父母和何东父亲均表示不要尸体,恳请政府帮忙予以掩埋,县民政局已对其进行了困难救助。

这是一起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杀人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公安机关撤销案件。透过这一案件,警醒人们要珍爱家庭,增强法制理念;做人要自重,婚姻要慎重;家长对子女的家庭矛盾宜疏不宜堵,不要过分干涉子女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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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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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6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em05][em05][em05][em05]

发表于 2009-3-6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机关采取这种方式公布案情,与网民直接交流,咱们信服、支持。

发表于 2009-3-6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抢个沙发坐起再说,民警辛苦了,关键时刻还是要靠警察GG

发表于 2009-3-6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整的是阳光警务哟,嘿嘿,我喜欢,以后多整点。

发表于 2009-3-6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咯,这个样子公布案情,俺老百姓也MD啥子说的嘛,也就没有人再去猜来猜去哟

发表于 2009-3-6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任述琼父母和何东父亲均表示不要尸体,恳请政府帮忙予以掩埋,县民政局已对其进行了困难救助。

这是一起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杀人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公安机关撤销案件。透过这一案件,警醒人们要珍爱家庭,增强法制理念;做人要自重,婚姻要慎重;家长对子女的家庭矛盾宜疏不宜堵,不要过分干涉子女婚姻。

社会和谐,家庭不和谐害人呀,此案的确让人们警醒,珍爱生命,热爱生活,婚姻大事,父母亲不要过多干涉,儿孙自有儿孙福嘛。

俺这里也说一句,办案民警辛苦了,的确,在关键时刻还是要靠公安机关


发表于 2009-3-6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务公开,我们群众也不得猜啥子了,警察整好!以后都这样就对了

发表于 2009-3-6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只言片语在2009-3-6 14:44:00的发言:

社会和谐,家庭不和谐害人呀,此案的确让人们警醒,珍爱生命,热爱生活,婚姻大事,父母亲不要过多干涉。


非常赞同!

发表于 2009-3-6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教训应该反思哦,也只怪上面宣传 教育不力

发表于 2009-3-6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

发表于 2009-3-6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已经不是第一个帖子了....

Hong... ...

发表于 2009-3-7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破小案,做小事,这个理念提得好,这是咱老百姓的福音。

发表于 2009-3-6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民警的心里就是装着我们老百姓!

[em02]

发表于 2009-3-6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民警的心里就是装着咱们老百姓![em05]

发表于 2009-3-6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

发表于 2009-3-6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因家庭内部矛盾而引发的凶杀案,不算悬案,本该公布.

发表于 2009-3-6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强社会法制教育不是一句空话了,势在必行。

警务公开,透明化警务,wo喜欢,wo最喜欢是公安机关把侦破的案件一五一十的公布出来。

   现在动不动就说“侵权”,我觉得,应该保护遵纪守法的人的权,那些坏蛋还给他讲啥子人权哟

   今天上午,我听说,保福县长在会上讲,要求更多的民警破小案,足够的警力破大案,让民警真正成为老百姓的保护神。。。这才是老百姓的福音

[em04][em04][em04][em04][em04]

发表于 2009-3-6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看一下!

发表于 2009-3-6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机关从最基本的破小案,办小事做起了,我们老百姓有了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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