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日凌晨,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西段一出租房内发生一起杀妻戮子案。
案发后,市县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仲彬,市委副书记、市长蒲波,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周朝坤指示:一要做好死者善后工作;二要查清案情,注重舆论导向;三要将案侦情况及时上报。县委书记李映,县长张根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子奎就下步工作提出要求。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云生带领刑侦、行动技术支队负责人赶赴平昌指导案侦工作。副县长、公安局长罗保福迅速组织刑侦民警开展侦破工作。平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过艰辛努力,查清了案情,破获了案件,查明了本案犯罪嫌疑人系何东(男,34岁,通江县广纳镇万轮村人,已自杀)。
经查证:任述琼(本案死者,女,32岁,平昌县得胜镇人)于1995年10月与得胜镇平江村的张某结婚,并生育任攀(本案死者,男,12岁,在校学生)、张某某。2004年9月,在外务工的任述琼与同在一地务工的通江县广纳镇万轮村何东同居,并于2005年10月生下女何纤纤(本案死者,3岁)。2008年底,何东、任述琼、任攀、何纤纤一家四口租住在江口镇新平街西段177-4号张某的住房,何东在江口镇从事两轮运输。这期间,因何东不管子女,性格暴躁,多次与任述琼发生纠纷,任述琼多次提出与何东“分手”,加之任述琼的母亲黄元龙也再三要求任与何东分开过,与前夫张某复婚。何东多次扬言:“如果分手,我就把你全家杀绝”。3月1日,黄元龙再次与任述琼商议分手事宜,并要求任述琼当晚就向何东摊牌,并且不能要与何东所生女儿何纤纤,从而使何东、任述琼的家庭矛盾进一步加剧。当晚,犯罪嫌疑人何东先后将其妻任述琼、儿子任攀、女儿何纤纤勒死,然后用刀片割自己手腕和颈部自杀,后上吊自缢。
目前,任述琼父母和何东父亲均表示不要尸体,恳请政府帮忙予以掩埋,县民政局已对其进行了困难救助。 这是一起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杀人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公安机关撤销案件。透过这一案件,警醒人们要珍爱家庭,增强法制理念;做人要自重,婚姻要慎重;家长对子女的家庭矛盾宜疏不宜堵,不要过分干涉子女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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