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精神癫痫病人被关押,释放后离奇死亡 特警抢尸不知去向 我叫葛菊英,女,80岁,系死者高蜀明(男,54岁)之母,住南充市顺庆区红花街32号1幢1单元3-1的城镇居民。我向你们如实反映高蜀明在被关押释放回家后,离奇死亡的事实情况。据此,恳请有关政府和部门对这人命关天的大事引起高度重视,并通过你们得到及时公正合理的解决: 一、违规刑拘精神癫痫病人,耽误抢救致人死亡。 2014年11月11日下午3时许,顺庆区公安分局北湖派出所对高蜀明以“涉嫌盗窃”带往该所询问,当晚8时许通知我们在高蜀明的刑拘通知书上签字,我们当面告诉办案干警:“高蜀明长年患有精神分裂症和癫痫病等,在病情的复发将会危及生命,不宜关押”,随后我们将高蜀明的病情证明书和精神病残疾证交给该所干警,该干警说:“看守所有医生,不会有事”。同月18日(被抓的第七天)下午公安分局突然通知家属去领人,我们将高蜀明带回家的第二天上午就离奇死亡。在高蜀明死亡后的第三天,顺庆公安分局向我们通报了:“同月14日在高蜀明拘押期间已复发过癫痫病情况”,但此前该分局对我们隐瞒了这一事实,造成高蜀明没有得到及时救治,导致死亡。 二、特警突闯私宅,抢走尸体,不知去向。 高蜀明在2014年11月19日晚8点许,顺庆公安分局约50名特警突然对我家楼房进行布控,并气势汹汹的破门而入,未出示任何证件,不问青红皂白,将我们一家数人及其他在场的多个亲友分别进行强行控制,不到10分钟高蜀明尸体被抢走,至今亲属数月未见死者。 在高蜀明案发的前后,我们已向该公安分局讨过说法和给个公道,但都遭到无理拒绝,至今顺庆公安分局没给过说法,反而声称他们所采取措施是合法的,试问:符合的哪家法?是在执法还是枉法? 死者高蜀明的母亲: (手机:15983762126) 2015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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