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省广安市武胜烈面镇村民李景贵。针对我村党员干部本村支部书记张发国、村长罗义洪贪污腐败、挪用国家公款等一系列问题向政府举报。
被举报人: 张发国,男,村支书(原村长),住武胜县烈面镇高原村一社; 罗义洪,男,村主任(原支书),住武胜县烈面镇高原村四社。 举报的违纪违法事实 一、张、罗二人狼狈为奸,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 1、贪污挪用公款。 2011年至2013年期间,张、罗二人共贪污挪用村上公款27584.57元(其中罗义洪10884.57元,张发国16700元),具体情况为: ①罗义洪于2012年通过做假账盗用国家财政10884.57元。 ②2011年张发国收取部份农户修预制板大路费10700元;2012年12月,非法收取危房改造款6000元,此两项共计贪污公款16700元。 2、非法收取计划生育超生费。 罗义洪于2004年至2007年任村支书兼村长期间,非法收取计划生育超生款(本来应该由镇计生办收取)13500元。 3、使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搞钱权交易。 2011年1月至2012年10月,张、罗二人就违规开支48398。 4、白条报帐,违反财经纪律。 2011年1月至2012年10月期间违规开支的48398元生活费,均为白条票据,无一张正式发票。 5、利用职权,克扣工资,对有不同意见人的进行打击报复。 2013年底,罗义洪在镇上签字代领了我2013年的“绩效工资”2500元,我多次催要,至今不归。 二、巧立名目,敛钱谋私。 2011年,张、罗二人伪造“一事一议”假资料,上报镇上擅自修村预制板大路,从中谋利。所用材料均由支书张发国有2个预制场提供,总计材料款12万余元。 举报人的几点诉求 1、张、罗二人上诉种种行为,已经完全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基层干部的应有品质和立场,并且发展到了贪得无厌的地步。请上级领导调查核实,让正义得到伸张,让我们村村级组织纯洁,人民群众满意。 2、我们已经向镇,市,省,以及国家纪委监察部等相关部门举报很多次,至今没有一个部门给予公平公正的处理。 做为实名举报人,本应受到组织和法律的保护,可是至我举报之日起时常遭受打压,我本人遭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免职等处理。在此,恳请相关部分领导严查处此案,以增强党的公信力,维护党的权威。 3、县纪委处理非常草率、颠倒是非,其处理结果是:张发国、留党查看、继续主持工作(岂不是让其继续贪污、祸害百姓?),罗义洪引咎辞职、党内警告,我做为实名举报人却遭无故免职、还党内警告。。。 举报人联系电话1328177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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