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处理措施
1.在危岩处理之前,由赤溪乡制订出防御预案,落实防范措施,确定专人加强监测、轮流巡查,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设立警示标牌,加强宣传,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确保危险区居住人员和行人安全。 --->乡政府2月13报告,千呼万唤才露面,半个月后才去查看,老百姓的生命安全,你们在意了吗? 2.建议赤溪乡人民政府立即向县政府专题报告,由有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制定排危方案,县财政安排排危资金,迅速排危以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什么国土局不能直接报告而要又乡政府报告呢呢?这不是浪费时间,浪费行政资源呢?国土局不是县政府的单位吗?国土局的职责只是"建议"吗?这样的推委行为是所说的"迅速排危以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吗?明显言行不一致.
3.由赤溪乡人民政府对严重受威胁的6户22人实施临时避让,在未排除险情之前不得回屋居住,并对划定的危险区内的村道路实施封闭,确保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
--->"在未排除险情之前不得回屋居住",有安排住处吗?夜宿田头? --->"在未排除险情之前不得回屋居住",有安排住处吗?夜宿田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