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855|评论: 11

[营山·新闻] 南充学生无证驾驶摩托意外死亡 法院判保险公司赔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9-22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充市蓬安县一学生,无证驾驶摩托不幸遭遇车祸身亡。有购买意外险的他,却没能得到保险公司赔付,理由是致死的原因是其无证驾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昨日,记者从南充市蓬安县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后,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学生家长保险金2.2万元。

罗某某是南充市蓬安县某高中的学生。两年前,9月16日中午出校,下午未回校上课。班主任立即咨询罗某某父母,双方寻找之下,才发现罗某某无证驾驶摩托车,遭遇车祸身亡。罗某某父母在悲伤中时,两人想起曾为儿子购买过意外保险。

2012年8月,二老为罗某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学生、幼儿安康保险(2009版),保险金额为2.2万元,保险期间为2012年9月1日零时起至2013年2月28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条款约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2012年9月16日,罗某某驾驶摩托车遭遇交通意外事故身亡。

儿子出事后,罗某某父母拿着保险单找保险公司理赔,却遭到拒绝。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罗某某意外身故的原因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不予赔付。因为保险条款约定被保险人在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交通工具期间,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而此次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为罗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而罗某某的父母则称,自己在为儿子购买保险时,除了一张保险单,保险公司并没有向其当面履行讲解、告知、免责提示的义务,也未以任何书面形式明示其免责内容,更未收到此保险的保险回执,不知道该项约定,而法庭也查明被告保险公司并未向原告罗某某的父母提交投保回执。

在双方多次沟通无果下,罗某某父母将保险公司起诉至南充市蓬安县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保险公司无依据证明对原告方履行了格式条款中免责事由的告知义务,其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按保险条款的约定向原告方支付保险金2.2万元。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4-9-22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保险公司为了省那几张纸的后果!;P

发表于 2014-9-22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保险公司在当时就是不想告诉投保人,因为一旦投保人知晓了有一些法律条款,就不会买他的保险了,所以后面保险公司就吃了哑巴亏,现在很多保险公司都是这样的

年味推荐官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23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4-9-22 20: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2 20:28
由此可以看出当今人们对保险行业的不信任,投保时只管收钱,理赔时就找各种理由拒赔,让投保人寒心,学生保险本身还带半强制性。

发表于 2014-9-22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4-9-25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趣哟,各位朋友都来关注一下嘛。帮楼主涨涨人气。

发表于 2014-9-25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两年前,9月16日中午出校,下午未回校上课
发表于 2014-9-26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说多灌水,论坛才会热,才有人气气嘛,呵呵。

发表于 2014-10-2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一家保险公司一般都不要脸!劝你保险时,就像个孙子,遇到赔偿时,像个大爷!!
发表于 2014-10-20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也,我说嘛楼上的,请问一哈拉子这是神马的节奏哦。
发表于 2014-10-20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如何,各位路过的兄弟都该在这里留个言哟。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