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被征的拆迁安置的200多户农民 递交第二份报告书 请尊敬的县委县政府相关办公室领导干部们,在万忙辛苦工作中,安排时间高度关心重视,弱势群体,农民请求的以下几条事实农民深声感谢。(农民依法依实事请求,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城北安置小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相关质量问题如何解决还请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妥善处理。安置户现在只求政府给我们一个明确答复,什么时间能够入住放心合格的房子。在这次四川省科研院到安置房检测过程中我们合法安排了人员进行陪同监督检测,也把检测项目的相关数据留有底稿。 第二:根据仁寿县规划局整体规划图和城北(县医院)安置房建设工程2个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43亩,总建筑面积34051.78平方米,1#、2#、3#楼为底框砖混结构,4#至11#楼为砖混结构。计划工期:施工标为365天)。目前1#-11#楼总占地面积只有26亩地,还有17亩土地不知所踪,这43亩土地是我们当时搬迁协议时自己所带的土地,其中17亩不能这样不明不白的连个交待也没有,而且安置小区没有满足安置户的停车位、没有达到国家保障型住房小区绿化面积、就连最基本的消防通道也没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比如小区西侧大门进去往南北两侧的消防通道的转弯处就没有满足消防车转弯道路要求,我们随时处于安全隐患当中,再者整个小区计划安置户200多户还有老还有小,而小区连基本的健身器材就没有几件,再者绿化方面也没有达到原有的计划建设要求,草坪、树木的种植面积远远低于安置规则。面对这样的房屋,我们真心不想妄自这样认为:某个人或某些人居然在老百姓应该得到的基本保障基础上牟取了利益,我们相信政府是公正廉洁的,但是对于那些根本就没把国家的基本执行标准、法律、法规和老百姓的生命健康放在心上的人和事,我们请求政府给出一个合理解释和处理办法,还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应得到的最基本保障,依照安置协议和在网上的投放的招标文件来看,足足有150套住房和部份门面属于违规多建,安置房的3-6栋(住房面积:9500m2;门面房:大约1200m2我们很想知道这些多建的房屋是怎么来的?又是用来做什么的?根据仁寿地区目前行情计算:(地皮费(5000000元/亩+门面房费(20000元/m2+住房费(4300元/m2)约为壹点伍亿。请问就在一个安置小区你们就要牟取这么多暴利,你们良心到哪里去了,如果你们有父母、亲人也在这安置区里你们也会这样做吗? 第三:安置过渡时间已远远超过了政府对安置户的承诺的期限。安置户相关损失费政府如何解决,请给予答复。 第四:目前有部份安置户在进行安置房装修工作,在装修中把部份结构重墙严重破坏,为安置人员人生安全着想请相关部门对此事引起高度重视,避免以后出现不可想象的后果。 第五:自2014年4月25日至今已有快2个月的时间了,安置户也多次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交谈,但政府的相关部门至今还没对安置户做出过任何答复,如果相关部门对安置户采取拖延办法引发出其它事件发生,我们相信都是大家不愿看到的。 第六:安置户请求政府给出答复为什么在安置小区建设的整过过程中4位业主代表(刘光辉、刘九林、刘松柏、刘自友)是谁安排的,这几位当业主代表根本就没有通过任何群众会议的选举,哪又是谁给他们代表群众的权利?为什么要安排不受益之人来监管安置房,由其是这里面还有当了几十年基层干部的老党员,把安置小区建成今天这个样子就是一位老干部、老党员和其它几位所为的业主代表的意愿吗?难道他们是被政府的某些部门的相关人员和承建方收买了吗?他们的良心难道被狗吃了吗?建成这样的小区你们简直就是在拿这些人的健康和生命在开玩笑,请问他们在建筑业方面懂多少专业知识,能有本事管理好吗?你们知道你们这样做迟早是会受到社会的谴责和国家法律的制裁的,我们强烈要求政府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这些蛀虫们给予相应的制裁。 安置户农民是弱势力群体,基本利益希望得到要有保障,当今我们国家已经是法治健全的国家了,我们是会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请政府尽快给予答复,不然我们会向上级相关部门呈送我们的报告和依法向各级媒体曝光专门损害老百姓的“仁寿安置房的豆腐渣工程”向上级党委政府讨要公道,向社会讨要公道,我们永远相信我们的国家、政府是会给我们做主的。 仁寿县文林镇城北拆迁安置户 2014年6月12日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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