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改变蓬安正腐惨绝人寰的欺骗行为!?
尊敬的各位父老乡亲兄弟姐妹们:您们好!
我叫陆大春, 51岁,小学文化,四川省蓬安县人,身份证号码:51292619630204401X,住蓬安县相如镇黎家店村二社。
我于96年5月“严打”之际,因被诬为“夜盗破坏首犯”, 被刑讯逼供,蒙冤坐牢,被致身败名裂,名臭全省,一无所有,无家可归,并殃及我母亲和继父老人的生存大事。后又实因被迫无奈而才鸣冤乞讨艰难地状告蓬安县公安局,至98反复屡次险丧性命后,才告“赢” 公安局,但是我申诉要求必须依法判决公安局,公开给我恢复名誉,恢复我原有的吃住、经营、生产等生存条件。至今多年以来,又是屡次险丧性命,得到的不是省高院依法作出的判决,而是省、市、县三级党政人大司法各信访部门更为有中变无,无中生有的一份会议纪要,因此一直未果!
2012年5月12日,被专人专车连夜从成都接回协商解决问题后,由于政府出尔反尔,至今二年多以来,于今年7月25日虽已达成了“息诉、息访”的协议,但是协议一直既未给我本人,总是今天推明天,这个星期推下个星期,就这样一直咫尺不能给我落到实处!
集高血压、糖尿病、类风湿等各种疾病于一身的我,在党的“反腐倡廉” 、整“四风” 、走“群众路线”“ 批评与自我批评” 、 开展“依法治国新局面” 等教育下的今天,实因没有正常生存条件,和独居在蓬安河舒农村危房中年迈体弱多病的老母生活长期无着,巨债、特困难忍了。为此,才又到省会成都,鸣冤乞讨,准备再到省信访局和国家信访局去最后一次,然后寻求自力救济手段,了结此案!
此致
敬礼
陆大春
15390292672
2014年9月9日
特注:在此期间,也先后反复到省信访局去反映过与蓬安正腐一直反复难以达成协议的情况,最近一次是今年7月21日带着冤单先到省委省政府信访接待室去登了记,反映了被接回协商解决问题后的协商情况,然后在沿街鸣冤乞讨时,接到当地党和政府愿尽快给我恢复原有正常生存条件的电话承诺后,22日回了蓬安,25日达成了“息诉、息访”的协议,协议一直既未给我本人,总是今天推明天,这个星期推下个星期,就这样一直咫尺不能给我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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