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林名居住户”网友反映县房管局一直拖着不办理房产证》的回复 “玉林名居住户”网友: 针对您反映“县房管局一直拖着不给玉林名居住户办理房产证”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相关手续不齐备的新建房屋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经查证,“玉林铭居”住宅楼共建A、B两幢房,总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共81套房屋,已纳入“两证”遗留问题处理。开发企业至今未到我局申请房屋初始登记,究其原因是没有完善房屋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法律规定要件不齐,不具备申请房屋登记的条件。我们将此情况告知相关部门,请职能部门督促开发企业完善房屋登记所需手续,在具备房屋初始登记条件时,由开发企业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后再给业主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开发企业申请房屋初始登记,需提交:①企业书面申请书(盖章);②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盖骑缝章的总规划平面图(盖章的复印件);④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原件);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原件);⑥房屋面积测绘报告;⑦企业营业执照(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⑧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⑨经办人身份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⑩企业授权经办人办证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 购房业主办理产权证,需提交:①开发企业出具的办证证明原件;②购房合同原件;③夫妻双方结婚证与身份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④门牌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等办证资料共同到县政务中心(大操坝的原工人文化宫处)一楼进门左手边的房管局窗口处申请产权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827-7221425。 “两证”遗留问题处理情况:经统计,我县2000-2007年“两证”遗留问题项目共计45个,房屋面积26.5万平方米,涉及户数2384户,已陆续办理商业幼儿园、日新小区、我爱我家等33个项目产权登记共1500户18万平方米。目前,有12个项目涉及8.5万平方米884户尚未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皆因上述规定登记要件不全造成。 在此,通江县房产管理局敬告全县广大父老乡亲: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必须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凡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请不要去购买房屋,否则因违法违规购房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望广大购房户依法交易,自觉维护个人的切身利益。 感谢“玉林名居住户”网友的关注和关心,并敬请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通江县房产管理局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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