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歌说事》(21)路边停车或者城区划线停车收费 怎一个“乱”字了得!
欢迎关注《谢歌说事》(21),今天是2014年8月26日星期二,我是主持人谢歌。
路边停车或者城区划线停车收费,是实行多年的收费惯例,可车主稀里糊涂地交,有关部门稀里糊涂地收,这种现象不应再继续下去,那么,今天就让我们来探讨一下这个停车费到底该不该缴?
“交了数额不菲的养路费,就有在路边停车的权利,为啥停车还要再交停车费?”——近日,较真的西安市民王先生状告西安市交管支队、城管执法局每次收取3元的临时占道停车费,公然质疑这种实行了多年的收费惯例,引起法学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据《西安晚报》) 王先生这个“真”较得好!其实,包括我在内的很多有车族,也时常在心里较这个真儿,只是没有像王先生那样勇敢地走上法庭。所以,要感谢有王先生这样的人为有车族代言,这是一场名副其实的公益诉讼。当然,作为有车族,我们不能完全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说话,因此,这场公益诉讼的价值并不在于路边停车费能否取消,而在于促使有关部门给路边停车收费一个明确的、合理合法的“说法”。 就路边停车收费的合理性而言,正如王先生所质疑的,车主已经交纳了养路费,为何还要再交路边停车费?所谓“养路”,当然包括养护街道两侧的道路,车主们已经预先为此埋了单,当他们临时占用这些道路资源时,便不应重复交费——这是路边停车收费与地下停车场收费的本质区别。当然,车主必须在交警和城管部门指定的路边停车,而不能随意乱停车——日本便是如此:**给司机划定路边停车位,司机在里面停车是免费的,但不在停车位停车便要遭到重罚。 路边停车收费的合法性涉及到收费的主体,不管是城管还是交警队,收费的主体都是**机关。即路边停车收费与市场化停车场收费的性质不同,它是一种公权力对私有财产、非国有财产的征收。遗憾的是,我们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根本找不到路边停车收费的任何法律依据。全国各地都在收路边停车费,每个车主都在交路边停车费,但这种收费却没有一个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作依据,让人匪夷所思,难免让人对其合法性产生怀疑。
据全国交通网 : 车主有权拒绝向路边停车位缴费!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路边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严禁私自占有使用或取得收益。如遇路边划线停车位收费,公民有权拒缴费!
目前在很多大城市路边都划了停车位向车主收费,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这种现象也蔓延到了很多中小城市,成为部分不法分子的“吸金”工具,就划那么一道白线就可以每天收费几千甚至上万元。一旦车主停放车辆时,有人会突然窜出来,每辆机动车收取10—100元不等的停车费。而车主交钱后连正规发票都没有,很多车辆受损后车主也只能自认倒霉。对于这种情况,公安、物价等部门是严厉打击的。交巡警部门也会在道路执勤中加大这方面的巡查,一经发现,坚决取缔。市民如果遇到在路边停车位停车被收费情况,如有怀疑,可以让收费人员出具“收费证”,并指出“P”牌标识和价格收费公示牌。如果缺少一样,可以拒绝缴费,并向有关部门投诉。
据《全国交通网》介绍,路边划白线就收停车费,不合法,也不合理。因为,这本身就属于公共资源,而这种公共资源,就应该免费供市民使用。因为,这种停车位根本就没有额外占用公共资源,公民在购买燃油的过程中已经向国家缴纳了养路费或燃油税的钱,已经完全包含了这种路边停车的费用。
北京市民张先生就有过一次类似经历,有一次该先生驾车到某市动物园,准备在路边泊车,刚把车倒进停车位准备停车。这时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一个头戴小帽,腰间挎着个小包包,左手握一把零钱,右手拿着小票的中年妇女,马上跑过来招呼要收费10元。张先生当时气不打一处来,大声喊道:“你们凭什么收费?”中年妇女称是相关部门让收的,张先生声音更大的喊道:“相关部门凭什么收费?”该妇女自知理亏,辩解道:“我们可以帮着你看着点车。”张先生喊道:“我不用!”该妇女说了句“行”,灰溜溜的走了。
费比税多,这个事情大家都深有感触。路边停车收费,是实行多年的收费惯例,可车主稀里糊涂地交,有关部门稀里糊涂地收,怎一个“乱”字了得,这种现象不应再继续下去。个人认为:就路边停车收费的规范性而言,作为有车族,我们有很多想不明白的地方:比如为什么在广安这个路边的收费是3元,那个路边有可能还是5元,收费标准是据何而定的?为什么这个路边可以交费停车,那个路边就不可以?路边一直不允许停车,交警抓到了就要抄罚单;现在,只要交费便可以在路上停车了——路还是那条路,为什么城管在路边划几根白线就可以停车,抑或说,为什么不收费就不可以停车、一收费便可以停车?哪个地方能否停车的依据何在?道路是公共资源的还是个别部门的私有资源?
就路边停车收费的透明性而言,车主们在路边停车交费,往往并不是直接交给了交警或城管,而是交到了“红袖标”的手上,至于“红袖标”的身份则很复杂,有的就是路边某单位的员工,有点“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意思。这就不免让人担心,我们所交的停车费到底交到了哪里?如果真如他们所言交给了交警或城管部门,那么这笔费用最后用在了哪里?有没有被用在城市道路建设上?有没有被挪用甚至被....?或者进入了一些部门的“小金库”? 谢歌点评:路边停车收费及其收费惯例这些问题,至今还没有被厘清,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应该给路边停车收费一个明确的、合理合法的“说法”了。 欢迎网友们理性跟帖参加讨论。本期的《谢歌说事》(21)播报完毕,主持人谢歌祝您愉快!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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