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网上看到全国交通网有一条微信,说《车主有权拒绝向公路边停车位缴费》
大概意思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路边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严禁私自占有使用或取得收益。如遇路边划线停车位收费,公民有权拒绝缴费。
巨《全国交通网》介绍,路边划白线就收停车费,不合法,也不合理。因为,这本身属于公共资源,就应该免费供市民使用。公民在购买燃油的过程中,就已经向国家缴纳了养路费或燃油税的钱,已经包含了这种路边停车的费用。
结合到营山县城的实际情况,我也提议营山市民一起来关注一下这个问题,讨论一下我们营山县城的停车位是否该收费。
营山县城很小,车辆越来越多,停车越来越困难,已经成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停车看是小事,但却关乎营山城市形象,也关乎市民的利益。
政府应不应该该市民提供一定数量免费的停车位呢?
面前营山县城道路停车收费是普遍现象了,特别的西月湖,进出都要收费,文林路,正西街,大南街,等很多车辆人流往来频繁的热闹街道,基本上见有车停就要收费。还有火车站也占用了很大一部分道路作为停车收费。
作为一个县城,地方政府理所当然所有的出发点都应该从便民和城市管理为主要出发点,而不能放任部分单位与个人以收取市民停车费为目的。
停车位的划定,自然是为了缓解城市拥挤,街道窄小的压力,目的就是为了便民与城市管理,交通通畅。
所以,大家都来说说,营山目前的公共停车位的划定数量是否跟得上营山县城的现状,如此收取停车费是否又真的合理合法!?
希望这个问题,能够得到营山市民的关注,特别是得到广大车主的力挺,也希望营山政府,相关部门能够给大家一个解释,或者是一起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我想,这对营山的未来,只能是利大于弊的。
,最后特别建议,象西月湖,火车站那些最是大众活动频繁的地方,更应该及时取消收取停车费。以真正实现公共资源公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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