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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车失而复得苦等3月无法取回 潼南刑警“凑齐10辆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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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9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爱车失而复得苦等3月无法取回 潼南刑警“凑齐10辆才返还”

来源: 四川新闻网绵阳频道 时间: 2008-12-09 11:34:51 编辑: 唐洁

失主韩先生查看被盗车停放点

失主韩先生出示合法证件

  四川新闻网绵阳频道12月9日(吴功斌 实习记者 赖龙舟)汽车不幸被盗,继而又被警方破案追回,这本是令失主高兴的事,但失主韩先生近日却一脸愁容十分郁闷。原来,韩先生的爱车失而复得后,来到办案的重庆市潼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领车时,却被告知被盗车辆要凑够10辆才统一归还,现在还不能领取。几经交涉无果,韩先生只好悻悻回到三台县。但韩先生对重庆市潼南县警方的说法不予认可。他认为,如按这种逻辑来执法,那么假如几年都凑不够10辆被盗车,难道他的车就只能等到报废期限来临,领回来又交给废品收购不成?

  一年前小车被盗 一年后警方前来取证

  2007年8月19日夜,三台县明珠汽车租赁公司的一辆深红色桑塔纳2000型小轿车被盗,失主韩开阳于次日上午立即到三台县城潼川派出所报了案,警方随即到被盗现场作了堪查和笔录。2008年9月初,重庆市潼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案人员来到三台县公安局调取了当时的报案记录,同时将盗车案犯带至桑塔纳小车被盗现场作了指认取证。并通知失主被盗车己破案追回,同时要求失主提供被盗车辆的行驶证和相关手续,并现场与被盗车的案卷资料作了对比,证实了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完全相符。潼南县警方随即对失主作了案件笔录后,告知待案件侦查完毕后将通知失主前来领取。

失主的报案回执单

  被盗轿车己追回 凑齐10辆才返还

  前日,失主韩先生给记者讲述了他查领失窃轿车的蹊跷经历,当初他对被盗车辆的找回,感到很高兴和幸运,但等待了近3个月却迟迟没等来领车的消息,于是他急忙打电话询问当初来三台取证的潼南县公安局办案人员何警官,但得到的回答是“等待通知”。于是,按捺不住的韩先生又找到了当初报案的三台县公安局潼川派出所,请求三台警方协助查问。

  随后,我们来到三台县公安局潼川派出所了解情况,据当初接案的民警杨开建介绍,该案是重庆市潼南县公安局破获的盗车团伙大案,涉及到三台的该起盗车案件己将案件材料移交给潼南警方。在失主要求下,12月1日,我们电话询问了潼南警方何时返还被盗轿车,负责侦办该案的何警官解释,盗车案件目前己结案,盗车犯罪嫌疑人己移送起诉,由于是重庆市公安局的督办大案,追回的赃车要凑齐10辆再统一返还,我们当即追问,如一时凑不齐10辆又怎么办?对方回答,那就只有等凑齐了再处理……由于该案不属三台警方侦办,我们只好将查问的情况通知了失主,告知他自行与潼南警方协商处理。

  返还一波三折 纪检部门表示将调查

  12月5日,我们随失主韩开阳驱车来到重庆市潼南县公安局,以失主亲友的身份证实了被盗车无法返还的原因。在该局刑警大队办公室,该案办案负责人何志光显得很不耐烦的说“没通知你们,谁叫你们来的,车辆现在还没追回”,失主韩先生立即问道“你们跟三台警方都证实车辆己追回,怎么现在又说没追回呢”办案人员何志光随即承认说“车子有些烂,可以开,但现在不能返还,上级要求追回10辆被盗车统一处理,现在己经追回了7辆,很快就可以凑齐,到时通知你们来领取”……见交涉无果,失主韩先生要求先查看自己的被盗车,但被办案人员拒绝。 随后,失主韩先生来到潼南县几处定点汽车修车厂,自行查找他所被盗的桑塔纳轿车,(公安局停车场正在修建)几经周折,在知情人带领下,我们来到潼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赃车停放点,在一处铁们紧锁的露天大院里,看见了该盗车团伙案警方追回的其它几辆被盗车,而唯独没有他被盗的那辆深红色桑塔纳2000型轿车。后经某汽车修理厂工作人员透露,韩先生被盗的那辆深红色桑塔纳2000型轿车,估计是刑警队在使用,有时还开到修理厂来维修。

  于是,韩先生以凑齐10辆被盗车方才返还没有法律依据为由,来到潼南县公安局督察政工科反映,负责接待的政工科曾主任作了记录后表示,凑齐10辆被盗车有可能是要举行被盗车现场返还仪式,但这种“作秀”的方式影响了失主的利益,他将向局领导汇报后严肃调查处理。

  昨日,我们电话采访了潼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案负责人何警官,针对凑齐10辆被盗车方才返还的法律依据,何警官并不正面回应,而略显生气的告诉我们,即然失主己向上级反应了,他们现在决定申请撤回审查起诉,重新做被盗车的物价鉴定,在物价鉴定结论没出来之前,被盗车暂时无法返还。

  律师说法

  绵阳市川飞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大勇认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2条,对被盗的合法财产,公安机关应当在登记、拍照或者录像、估价后及时返还。而在该案中,重庆市潼南县公安局已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只要失主韩先生能提供合法证据证明所扣车辆属其所有,公安机关就应按规定及时返还。而在该案中潼南县公安局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影响了失主的合法利益。(本网新闻热线:0816-237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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