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回复是不错的!
不过还是觉得有些关键点没有说明:
1、市场价100万的货物,在做预算的时候怎么能够做成了198.1882万元的最高限价,这里面有没有责任部门需要承担责任的问题??
2、货物运输、二次搬运、人工安装、安全措施、机械费、税费。这里面人工安装可能成本最大,这一项是不是包含了安全措施?有重复嫌疑,税费的提法更值得推敲,一个合法的供应商,其产品报价难道不是含税价?招标文件的要求应该是含税价吧?
100万的货物加上这些名目,竟然加了60万,挺可怕。
3、综合评分法是很有意思的评分手段,这种手段可能会在商务条款明显倾向于某供应商。既然广大群众比较好奇了,那何不公开评分细则及最重要的一项:每家供应商的得分情况。
我们相信这三家的技术细节应该差别不大,那么财政部门可否公布他们的商务部分,看看差距在哪里:导致了高价中标,查询得知价格因素占比重40分,这三家都是有效的投标,那么按照计算方式最高价中标的比最低价的至少少了4.5分,不少啊。
4、既然被处罚了,就是说明信誉有问题了,网友纠结的不是能否投标问题。那么这家供应商的商务指标信誉部分估计得不了分,那就更有负面影响了才对啊。还有财务状况也会体现出被处罚的(罚款得支付啊),那么财务报表也应该有问题。
总之,是否能参与投标和评标是否有牵强是两码事,回复不错,少了重点。
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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